沙坪坝实验中学‘’美好杯‘’足球联赛
- 班级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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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年级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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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 - 七人制足球 - 淘汰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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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368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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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结束
每班限报运动员12人(不分性别),领队兼教练为班主任。名单由班主任报到体育教师处汇总并组织抽签后上报竞委会。报名表附后,信息要填写完整。
报名时间:竞赛日期前一周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和《室内足球竞赛规则》。
(二)各年级比赛均为七人制,全场比赛时间为40分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比赛使用5号足球。
(三)每场比赛替补队员人数为5人,同一场比赛中被替换出场的运动员不得重新上场。
(四)某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4人时比赛终止,视该队该场弃权,判对方3:0获胜。终止时,比赛的实际比分大于或等于3球,则以当时的实际比赛结果计。
(五)比赛时,各队须提前30分钟到场,提前15分钟向裁判组提交上场队员名单,保证比赛按时进行。
(六)一场比赛,1张红牌或累计2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校纪律仲裁委员会有追加处罚的权利)。
(七)第一轮获胜队直接进入第二轮,负队最好一队进入第二轮;第二轮获胜队直接进入第三轮,负队最好一队进入第三轮;第三轮获胜队决赛,负队决3、4名;最后一轮四队分别决3、4名和冠亚军。(第二、三轮获胜队的比赛不再抽签,按照原场次的获胜队进行比赛)
(八)各队可自备比赛服装,上衣前后应有明显清晰的号码,不得使用0号。服装号码必须是1-12号。队员全程比赛中必须使用同一号码,无号、重号不得上场,守门员服装颜色应与场上队员有明显区别。上场队员须穿布面胶钉足球鞋、穿足球袜,允许戴护腿板。场上队长应佩戴袖标。比赛队员不得佩带任何饰品、框架眼镜及裁判员认定可能危及他人的任何物件。
(九)各队不得故意弃权和中途退出比赛,否则,取消该队全部比赛成绩,其他各队与该队比赛的成绩一律不计(淘汰赛除外)。纪律仲裁委员会将根据具体情况对弃权或中途退出比赛队给予追加处罚;情节严重的,纪律仲裁委员会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十)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参赛队未按规定时间或人数参加比赛的,视为延误比赛,延误比赛或裁判员认定的计时开始时间5分钟后的视为弃权。
(十一)各年级均采用淘汰制,每场都决出胜负。如遇两队在比赛时间内平局,则比赛结束后直接以罚球点球决出胜负。罚球点球决出胜负时,一个队的合法人数多于对方时,应减去多的人数并通知裁判员被减去队员的名字和号码,由比赛结束时场上队员先进行罚球点球,仍未分出胜负的再由替补队员进行。如果两队在踢满3次前,一队的进球数已多于另一队踢满3次时可能射中的球数则不需再踢;如果两队均已踢满3次,双方进球数相同或均未进球,则按同样轮流的顺序继续踢点球,直至双方踢球次数相同,而一队较另一队多进一球时为止。
(十二)最好成绩的球队按照下列原则确定(不含点球大赛):
(1)净胜球多的队;(2)进球总数多的队;(3)采用公平竞赛分数体系按照所得红黄牌决定;(4)由赛事组委会抽签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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