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五中2017年秋校园足球联赛
- 班级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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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年级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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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女混合 - 七人制足球 - 杯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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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3645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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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结束
西华师大附中
2017年秋校园足球班级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西华师大附中
二、竞赛日期:2017年10月——12月
三、竞赛地点:西华师大附中足球场
四、参加单位:
初中组(初一、初二、初三),高中组(高一、高二)
五、赛制:七人制,单场淘汰赛。
六、参赛办法:
(一)按照本竞赛规程的规定执行。
(二)以班级为单位参赛。
(三)报名办法:
1、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队员14名,上场队员7名,替补队员7名,其中至少包括2名女队员,每队最多可替换7名队员。
2、各参赛班级于2017年9月26日前将参赛队报名表(电子文档)发送到西华师大附中班主任QQ群进行报名登记。逾期未报名者,视为弃权。
3、抽签决定比赛半区和比赛对手。2017年9 月28日抽签。
(四)参赛资格
1、参赛队员必须是具有我校学籍的本班学生。
2、参赛队员必须是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学生。
3、参赛队员必须体检合格,无重大疾病或慢性病。
(五)队员装备:
1、每队应穿着统一的比赛服装,每队队员球衣号码只能在1至14号内选择。
2、守门员服装颜色不得与本方和对方队员服装颜色一样或相似,队长必须佩戴队长袖标。
3、各队球衣、球袜必须颜色统一,上场队员必须穿球袜、佩戴护腿板。
4、比赛用鞋为橡胶底、布面足球鞋。
5、各班必须在正式比赛前准备好两套不同颜色的足球比赛服和其他装备。
七、比赛办法:
(一)采用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单败淘汰赛制进行。
(三)比赛采用抽签分出上、下半区,每半区前四名进入复赛。
(四)胜负评定办法:
1、每队胜一场直接进入下一轮比赛。
2、如在常规时间内两队比分相同,则进行点球决定胜负。
(五)竞赛纪律:
1、按《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管理及处罚规定(试行)》办法执行。
2、比赛中某名运动员累计二次黄牌,该运动员被罚下场;被出示红牌一次,直接被罚下场;被罚下场的运动员禁止参加下一场比赛。
(六)比赛用球:采用五号足球。
(七)比赛分为上、下两个半场,每个半场各为20分钟,中场休息5分钟。每场比赛最多替换7名队员 。
(八)比赛设守门员,双方队员只能在场地内射门,进球才能有效。
(九)每场比赛由两队参加,每队上场队员为七名,其中包含一名守门员和至少一名女运动员。
(十)参赛队员检录后五分钟未到齐者,按自动弃权处理,本场比赛判对方球队获胜。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本次比赛各组分别取团体前8名颁奖 。
(二)设团体和个人“体育道德风尚奖”。
(三)本次比赛设最佳守门员、最佳射手。
九、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裁判员、裁判长和仲裁委员会人员由组委会确定。
十、纪律及处罚条例:
1、在比赛中对裁判、对方球员进行恐吓、辱骂的球员或领队,先提出警告,严重者取消本次比赛资格。若赛中球员打架或故意伤人,立即出示红牌,罚出场外,取消比赛资格。若赛后出现打架事件,该队比赛成绩全部取消,学校将对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并对班主任考核进行扣分。
2、对比赛结果有异议的,领队可在赛后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切不可做出不理智的行为。
3、赛会有权保留修订比赛规则的权利,不另行通知。
4、参加的球队及领队,必须服从以上规定。
5、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校园足球联赛领导小组。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西华师大附中
2017年9月12日西华师大附中
2017年秋校园足球班级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西华师大附中
二、竞赛日期:2017年10月——12月
三、竞赛地点:西华师大附中足球场
四、参加单位:
初中组(初一、初二、初三),高中组(高一、高二)
五、赛制:七人制,单场淘汰赛。
六、参赛办法:
(一)按照本竞赛规程的规定执行。
(二)以班级为单位参赛。
(三)报名办法:
1、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队员14名,上场队员7名,替补队员7名,其中至少包括2名女队员,每队最多可替换7名队员。
2、各参赛班级于2017年9月26日前将参赛队报名表(电子文档)发送到西华师大附中班主任QQ群进行报名登记。逾期未报名者,视为弃权。
3、抽签决定比赛半区和比赛对手。2017年9 月28日抽签。
(四)参赛资格
1、参赛队员必须是具有我校学籍的本班学生。
2、参赛队员必须是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学生。
3、参赛队员必须体检合格,无重大疾病或慢性病。
(五)队员装备:
1、每队应穿着统一的比赛服装,每队队员球衣号码只能在1至14号内选择。
2、守门员服装颜色不得与本方和对方队员服装颜色一样或相似,队长必须佩戴队长袖标。
3、各队球衣、球袜必须颜色统一,上场队员必须穿球袜、佩戴护腿板。
4、比赛用鞋为橡胶底、布面足球鞋。
5、各班必须在正式比赛前准备好两套不同颜色的足球比赛服和其他装备。
七、比赛办法:
(一)采用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单败淘汰赛制进行。
(三)比赛采用抽签分出上、下半区,每半区前四名进入复赛。
(四)胜负评定办法:
1、每队胜一场直接进入下一轮比赛。
2、如在常规时间内两队比分相同,则进行点球决定胜负。
(五)竞赛纪律:
1、按《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管理及处罚规定(试行)》办法执行。
2、比赛中某名运动员累计二次黄牌,该运动员被罚下场;被出示红牌一次,直接被罚下场;被罚下场的运动员禁止参加下一场比赛。
(六)比赛用球:采用五号足球。
(七)比赛分为上、下两个半场,每个半场各为20分钟,中场休息5分钟。每场比赛最多替换7名队员 。
(八)比赛设守门员,双方队员只能在场地内射门,进球才能有效。
(九)每场比赛由两队参加,每队上场队员为七名,其中包含一名守门员和至少一名女运动员。
(十)参赛队员检录后五分钟未到齐者,按自动弃权处理,本场比赛判对方球队获胜。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本次比赛各组分别取团体前8名颁奖 。
(二)设团体和个人“体育道德风尚奖”。
(三)本次比赛设最佳守门员、最佳射手。
九、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裁判员、裁判长和仲裁委员会人员由组委会确定。
十、纪律及处罚条例:
1、在比赛中对裁判、对方球员进行恐吓、辱骂的球员或领队,先提出警告,严重者取消本次比赛资格。若赛中球员打架或故意伤人,立即出示红牌,罚出场外,取消比赛资格。若赛后出现打架事件,该队比赛成绩全部取消,学校将对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并对班主任考核进行扣分。
2、对比赛结果有异议的,领队可在赛后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切不可做出不理智的行为。
3、赛会有权保留修订比赛规则的权利,不另行通知。
4、参加的球队及领队,必须服从以上规定。
5、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校园足球联赛领导小组。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西华师大附中
2017年9月12日西华师大附中
2017年秋校园足球班级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西华师大附中
二、竞赛日期:2017年10月——12月
三、竞赛地点:西华师大附中足球场
四、参加单位:
初中组(初一、初二、初三),高中组(高一、高二)
五、赛制:七人制,单场淘汰赛。
六、参赛办法:
(一)按照本竞赛规程的规定执行。
(二)以班级为单位参赛。
(三)报名办法:
1、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队员14名,上场队员7名,替补队员7名,其中至少包括2名女队员,每队最多可替换7名队员。
2、各参赛班级于2017年9月26日前将参赛队报名表(电子文档)发送到西华师大附中班主任QQ群进行报名登记。逾期未报名者,视为弃权。
3、抽签决定比赛半区和比赛对手。2017年9 月28日抽签。
(四)参赛资格
1、参赛队员必须是具有我校学籍的本班学生。
2、参赛队员必须是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学生。
3、参赛队员必须体检合格,无重大疾病或慢性病。
(五)队员装备:
1、每队应穿着统一的比赛服装,每队队员球衣号码只能在1至14号内选择。
2、守门员服装颜色不得与本方和对方队员服装颜色一样或相似,队长必须佩戴队长袖标。
3、各队球衣、球袜必须颜色统一,上场队员必须穿球袜、佩戴护腿板。
4、比赛用鞋为橡胶底、布面足球鞋。
5、各班必须在正式比赛前准备好两套不同颜色的足球比赛服和其他装备。
七、比赛办法:
(一)采用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单败淘汰赛制进行。
(三)比赛采用抽签分出上、下半区,每半区前四名进入复赛。
(四)胜负评定办法:
1、每队胜一场直接进入下一轮比赛。
2、如在常规时间内两队比分相同,则进行点球决定胜负。
(五)竞赛纪律:
1、按《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管理及处罚规定(试行)》办法执行。
2、比赛中某名运动员累计二次黄牌,该运动员被罚下场;被出示红牌一次,直接被罚下场;被罚下场的运动员禁止参加下一场比赛。
(六)比赛用球:采用五号足球。
(七)比赛分为上、下两个半场,每个半场各为20分钟,中场休息5分钟。每场比赛最多替换7名队员 。
(八)比赛设守门员,双方队员只能在场地内射门,进球才能有效。
(九)每场比赛由两队参加,每队上场队员为七名,其中包含一名守门员和至少一名女运动员。
(十)参赛队员检录后五分钟未到齐者,按自动弃权处理,本场比赛判对方球队获胜。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本次比赛各组分别取团体前8名颁奖 。
(二)设团体和个人“体育道德风尚奖”。
(三)本次比赛设最佳守门员、最佳射手。
九、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裁判员、裁判长和仲裁委员会人员由组委会确定。
十、纪律及处罚条例:
1、在比赛中对裁判、对方球员进行恐吓、辱骂的球员或领队,先提出警告,严重者取消本次比赛资格。若赛中球员打架或故意伤人,立即出示红牌,罚出场外,取消比赛资格。若赛后出现打架事件,该队比赛成绩全部取消,学校将对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并对班主任考核进行扣分。
2、对比赛结果有异议的,领队可在赛后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切不可做出不理智的行为。
3、赛会有权保留修订比赛规则的权利,不另行通知。
4、参加的球队及领队,必须服从以上规定。
5、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校园足球联赛领导小组。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西华师大附中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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