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U—17青少年足球赛
- 班级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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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年级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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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 - 十一人制足球 - 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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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3526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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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结束
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每队报队员18人,领队、教练、工作人员各1名;
参加队员必须是本校在籍学生,所有参赛学生必须为1999年出生的学生;
请各班于11月5日前在学校校园足球网站上报名。
比赛采用循环制。
每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平局得1分,按各队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两队积分相等,根据相互间胜负关系,胜者列前;如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就按净胜球决定胜负,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抽签决定出线名额。
比赛采用11人制,时间为90分钟(上、下半场各45分钟),每场比赛每队替补人数不限。(换下队员不得再次上场)
各队参赛时要统一服装,比赛时只允许穿着胶底足球运动鞋,佩戴护腿板。
每场比赛各参赛队必须提前10分钟到比赛场地做好准备活动,并须填写上场队员名单和替补队员名单。
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出版的《足球竞赛规则》。
获得前三名的学校颁发奖牌和奖金;获得最佳射手和最佳守门员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评选道德风尚奖一名。
评选最佳守门员一名,最佳射手一名。
凡超过规定的开球时间10分钟不到的球队,以弃权论处,判对方队以3∶0获胜。
本次比赛使用红黄牌,得到1张红牌或累计2张黄牌停赛一场。
在比赛过程中因不服从裁判判决,故意中断比赛,时间超过5分钟即为罢赛,将取消该队的比赛资格,所有比赛结果判0:3负于对手。并通报全市。
运动员和服务人员无论在比赛时或比赛前后,在场内或场外,如有殴打辱骂裁判员、对方运动员、服务人员、观众等恶劣行为,应当立即停止比赛,取消该队比赛资格,所有比赛结果判0:3负于对手。 并通报全市。
本赛事裁判员对违反纪律规定的参赛运动员、服务人员所作出的处罚为最终决定,各队必须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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