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四中小学部阳光体育校园足球赛(五年级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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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跨年级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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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 - 五人制足球 - 淘汰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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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号:3513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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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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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规程

主办单位
平定县第四中学校
开赛日期
2016-03-21
结束日期
2016-04-01
举办地点
操场

参赛方法

  1. 以班级为单位报名参赛,每队报10人; 

  2. 参加队员必须是(学校名称)在籍学生,所有参赛学生必须参加了人身安全意外伤害事故保险; 

  3. 请各班于3月20日前在学校校园足球网站上上报名单。 

竞赛办法

  1. 比赛采用分组循环制,抽签分为四组,每组第一名出线进行半决赛和决赛。

  2. 小组赛每胜一场得3分,平局点球决胜,,按各队积分多少决定小组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等,根据相互间胜负关系,胜者列前;如净胜球相等,进球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抽签决定出线名额。 

  3. 比赛采用5人制,时间为40分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每场比赛每队替补人数不限。

  4. 各队参赛时要统一服装,比赛时只允许穿着胶底足球运动鞋,佩戴护腿板。 

  5. 每场比赛各参赛队必须提前10分钟到比赛场地做好准备活动,并须填写上场队员名单和替补队员名单。 

  6. 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出版的《足球竞赛规则》。 

晋级规则

  1. 获得冠军的班级发奖杯和奖状;获得二至六名的班级发奖状。评选最佳组织奖和拉拉队奖各三名。 

  2. 评选最佳球员一名,最佳射手一名。

  3. 评选校级足球小明星若干名。 

其他内容

  1. 凡超过规定的开球时间10分钟不到的球队,以弃权论处,判对方队以3∶0获胜。 

  2. 本次比赛使用红黄牌,得到1张红牌或累计2张黄牌停赛一场。   

  3. 在比赛过程中因不服从裁判判决,故意中断比赛,时间超过5分钟即为罢赛,将取消该队的比赛资格,所有比赛结果判0:3负于对手。 

  4. 运动员和服务人员无论在比赛时或比赛前后,在场内或场外,如有殴打辱骂裁判员、对方运动员、服务人员、观众等恶劣行为,应当即停止比赛,取消该队比赛资格,所有比赛结果判0:3负于对手。 

  5. 本赛事裁判员对违反纪律规定的参赛运动员、服务人员所作出的处罚为最终决定,各队必须遵守。 

  6. 观众队伍在篮球场,班主任跟班。班主任未到比赛场地,视为该班级弃权。每场比赛结束后,胜队班级负责清理场地卫生。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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