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校学生课外锻炼管理办法

天 津 医 学 高 等 专 科 学 校课 外 锻 炼 管 理 办...

天 津 医 学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课 外 锻 炼 管 理 办 法

依照《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体育教学指导纲要》和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精神,我校针对在校生(大学一年级)学生开设课外体育锻炼活动,活动要求如下:

1、参加课外锻炼的学生要以班级为单位,由体育教师负责,轮换值班,各班级体委分管检查,每周锻炼一次,每次一个小时时间,共锻炼十五周。若缺勤课外锻炼出勤次数超过1/3,三次课外活动不跑圈者计缺勤一次,则《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计为59分,体育课成绩为59分。若出满勤或达到规定次数的90%,班级体委加分。

2、课外锻炼时间:周一至周五下午17:00-18:00.

3、课外锻炼时间必须着运动服、运动鞋,着装不符合要求(穿高跟鞋、短裙等),不认真锻炼(吃零食、聊天)计为缺勤。

4、班级体委带领本班同学认真锻炼,由田径场大门(靠近教学楼一侧)进入开始锻炼800米后由田径场的小侧门出(靠近篮球场),后由班级体委向值班老师借用器材,进行一个小时的锻炼。

5、每次参加课外锻炼有两名值班老师带领十个体委监督、指导。

6、若出现跑小圈、替他人锻炼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体育教研室

2010年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