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港初中大课间活动比赛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阳光体育的蓬勃发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展示我校师生风采面貌,树立“健康第一”的观念,规范大课间活动内容,提高大课间活动质量,在认真贯彻和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同时,强化课间活动改革,以昂扬的姿态迎接迎接孝南区教育局“校园文化建设及体艺工作检查”,经学校校委会研究决定,举行学校7-8年级学生大课间活动比赛。现将规程制定如下:
一、组织机构:组 长:肖显设 副组长:周东波 李宗国 杨灼丹 舒建国 汪朝曙 成 员:胡全云 肖树伟 陈琼香 胡圣朝 黄平安 胡绍进 彭建雄 连炎周 唐 文 德育干事、全体班主任
二、参加对象:七八年级全体学生。七年级分四组:A组(701、702、703)B组(704、705、706)C组(707、708、709)D组(7010、7011);八年级分三组:A组(801、802、803)B组(804、805、806)C组(807、808、809、8010)
三、比赛时间:2012年11月21日13:00开始(遇雨顺延)
四、比赛地点:学校东操场
五、比赛内容:第三套广播操《舞动青春》、“快乐的歌”健身操、校园集体舞。
六、评比标准: 1、人员要求:须全班所有学生(特殊体质出具证明除外),无故不参加者,学生每少1人扣0.5分。2、比赛要求:要求参赛班级服装统一;各班设领操员一名,负责进退场、领操,要求动作规范;各班级进退场动作迅速、安静、整齐;两操一舞动作准确、充满朝气。3、比赛采用100分标准评分,入场5分,队形服装整齐10分,退场5分、学生做操跳舞80分。4、各项求和计入班级总分进行排名。
七、计分及奖励办法:1、计评委平均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按总分高低设奖;以班级为单位,分年级分层次评比。 701-709班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3名; 7010、7011班评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 801-806班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 807-8010班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1名
2、评委:李宗国 舒建国 汪朝曙 胡全云 陈琼香 黄平安 徐金星段春丽 胡 聪 陈 勇 肖树伟
八、具体要求: 1、以年级为单位分别进行比赛。2、比赛采用一次性决赛的办法,当场公布比赛结果。3、每个参赛队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到达比赛场地,与比赛无关的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4、进退场由各班领操员指挥。5、没有安排参加本次比赛工作的老师,请跟班协助班主任维持好纪律 。
九、工作人员安排:1、总裁判长:肖显设2、裁判长:周东波3、场地布置(划分场地、悬挂横幅等):肖树伟4、播放:胡绍进5、摄影:涂春平6、计分:杨忠诚7、赛场协调(清点人数):刘存立十、比赛评分标准:1、进退场:10分要求:参赛队员精神饱满,队伍整齐,步伐一致。评分标准:学生进退场整齐有序、安全快速。 整齐有序8-10分,较整齐有序6-8分,进退场混乱6分以下。2、服 装:10分要求:学生服装统一、整洁。(必须穿运动鞋,统一穿校服) 评分标准:好8-10分,较好6-8分,差6分以下。 3、两操一舞:80分要求:(1)队伍整齐,精神饱满。(2)动作准确、协调,整齐到位。(3)动作节奏与音乐合拍。评分标准:动作准确性(包括动作整齐性,学生精神面貌等)
肖港初中 201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