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中山市及广东省有关阳光体育长跑文件及通知

中山市教育局 中教通[2011]356号 转发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 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市直属学校及有关民办学校:根据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

中山市教育局

中教通[2011]356号

转发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亿万学生

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

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市直属学校及有关民办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粤教体办函〔2011〕14号)的文件要求,决定于2011年11月至2012年4月开展第五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主题为“阳光体育与快乐校园同行” 。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和各学校要成立由主管学校体育的主要负责人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联合组成的冬季长跑活动领导机构,领导机构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把冬季长跑活动与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结合起来,因地制宜,组织宣传有创新,参与面广,学校普及率高,能营造良好的阳光体育与快乐校园的氛围。

三、在开展冬季长跑活动过程中,各单位要保存活动的相关材料,包括组织机构、实施方案、起跑仪式、参与率、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等文字和影像资料,并于2012年4月26日前以镇区和市直属学校为单位上交以上材料。

四、活动结束后,我市将根据各单位上交的材料,评选一批优秀组织单位,并从中推荐一至两个镇区参与第五届亿万学生冬季长跑活动全国先进候选单位的评选。

五、获优秀组织奖的单位将按5分计入第五届学校体育节团体总分。

中山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转发   中小学   体育   冬季长跑   通知

中山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11月25日印

(共印3份)

粤教体办函〔2011〕14号

转发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亿万学生

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普通高校:

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自2007年启动以来,得到了广大学校的积极响应和广泛参与。为巩固工作成果,让学生养成冬季坚持长跑锻炼的良好习惯,推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深入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于2011年11月至2012年4月组织开展第五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现将《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各地各校实际、因地制宜,把冬季长跑活动和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开展阳光体育冬季长跑运动;同时要加强安全教育,制定安全预案,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附件:《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

动的通知》(阳光办〔2011〕009号)

         

二○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抄送:省体育局、团省委。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1年1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