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各市教育局、体育局、团市委,各普通高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亿万学

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体育局、团市委,各普通高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教体艺〔2008〕1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在2008年10月26日至2009年4月30日期间积极开展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机构、广泛宣传
   各地各学校市应成立由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负责人组成的冬季长跑活动领导机构,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必须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与此同时要在校园中营造一个良好的体育文化氛围,开展冬季长跑活动的作用和意义,动员和鼓励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参与。根据教育部要求,2008年10月26日为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启动日,省将在广州大学城中山大学(东校区)举行全省起跑仪式,各级各类学校也应在10月27日利用课外体育活动时间举行校级起跑仪式。
   二、确保安全、精心组织
   各级各类学校在开展冬季长跑活动中,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在校园外进行长跑活动时,不要在有机动车行驶的公路上进行,避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各校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体育课、大课间及课外体育活动与冬季长跑活动有机结合,以学校为单位,力争完成长跑基数任务。
   三、认真做好评选表彰工作
   根据教育部要求,各单位要对冬季长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和落实,教育部将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附件: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体育局     共青团广东省委
二○○八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