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开展“阳光跑步”体育活动

   为进一步扎实有效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促进学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市教育局决定从新学期开始,在全市中小学校全面开展“阳光跑步”体育活动,以

   为进一步扎实有效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促进学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市教育局决定从新学期开始,在全市中小学校全面开展“阳光跑步”体育活动,以此带动阳光体育各项活动的开展。
   活动的参与对象为全市普通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在校学生。通过将“阳光跑步”体育活动纳入学校阳光体育大课间规定内容,以班级为单位集体跑步的形式进行。各中小学校结合大课间活动安排在每天上午第二节课后或下午第二节课后进行。要求每天跑步的距离(参考)基数为:小学一至四年级600米、小学五至六年级800米,初中生1000米,高中生1200米。冬春季节要结合“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确定的长跑距离参考基数,适当延长跑步距离。
    “阳光跑步”体育活动由各学校组织实施,实行校长带头跑、老师参与跑、学生全员跑。一是实行责制管理。校长、班主任、体育教师等各负其责。二是要合理规划活动。要求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开展,要合理设计入、退场路线,集合整队“快、静、齐”,着运动服、运动鞋跑步,学生精神饱满,口号洪亮。跑步活动要在统一推荐音乐伴奏下进行。三是要保证活动安全。各学校要根据学校实际制定跑步活动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避免和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如因天气变化,学校可自行调整活动内容,严禁自行组织学生到校外或公路上跑步。
   为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要求各学校加强组织领导,并注重宣传工作,通过家长会、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向学生和家长做好宣传动员。向学生、家长发放“阳光跑步”明白纸,说明跑步活动的好处,调动学生参与的主动性,取得家长的理解与支持,推动活动的开展。同时加强督导检查,对各单位实施“阳光跑步”体育活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案,列入对单位年终综合考核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