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府教〔2012〕185号
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
关于转发《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四川省“阳光体育示范
学校”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区继教中心、各中小学: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教体艺〔2008〕10号)精神,进一步推动中小学体育工作的发展,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中小学开展“阳光体育示范学校”评选活动。现将《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四川省“阳光体育示范学校”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执行。
一、希望各学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申报材料及现场的评选准备。
二、今后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从省级“阳光体育示范学校”中评选产生,从2013年秋季开始实施。
三、请各中小学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并于2012年9月20日前将申报学校资料(一式六份,含申报表、评选细则自查得分及其他材料)报区教育局德育办公室,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
2012年8月31日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厅
关于评选四川省“阳光体育示范学校”
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属(直管)学校:
现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四川省“阳光体育示范学校”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市)县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所辖学校做好申报和初审工作,市直属(直管)学校向市教育局申报。请各区(市)县、市直属(直管)学校于2012年9月30日前将申报学校资料(一式六份,含申报表、评选细则自查得分及其它申报材料)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张华,联系电话:61881678。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抄送:第八纪工委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8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