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溪小学2012年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 实施方案

曲溪小学“体育、艺术活动计划”实施方案(2011-2012学年)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省教育厅关于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大家唱、

曲溪小学“体育、艺术活动计划”实施方案

(2011-2012学年)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省教育厅关于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活动的通知》(鄂教体艺【2009】16号)及《关于印发<鹤峰县中小学“体育、艺术1+2+3+4活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教【2012】40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和加强我校体育与艺术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创建体育艺术特色学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全面实施“体育、艺术1+2+3+4活动计划”,即通过体育教育和艺术教育活动,让学生掌握:“1”—每个学生至少会1门乐器,每一所学校在器乐上至少有1个品牌;“2”—每个学生至少会2个以上运动技能;“3”—每个学生至少会跳3个校园集体舞蹈,其中土家摆手舞为其中之一;“4”— 所有学生会唱4首以上校园集体合唱歌曲。以此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领导小组

曲溪小学成立“体育、艺术1+2+3+4活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学校 “体育、艺术1+2+3+4活动计划”的开展。

组       长:周述军

副  组  长:刘经魁

成       员:各班班主任、音乐教师、美术教师和体育教师

三、实施范围和对象

全体学生。

四、实施步骤

根据县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我校“体育、艺术1+2+3+4活动计划”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2年3月8日前)。

1、学习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曲溪小学校体育、艺术1+2+3+4活动计划实施方案》,搞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师生对“体育、艺术1+2+3+4活动计划”工作的认识,全体师生积极参与。

2、成立学校“体育、艺术1+2+3+4活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和活动实施专班,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3、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严禁挤占体育、音乐、美术课时。

4、音乐、体育、美术教师按学校实施方案要求,根据学生需要和学校优势、自身专长,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和网络教学资源,切实与本学科教学内容进行有机整合,制定好详实具体可操作的教学计划。

5、按要求安装文体器材设施,最大限度的满足学生文体活动需要。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2年3月—2012年11月)。

1、时间安排

上午课间操

下午第二节课间及下午大课间的阳光体育。

2、场地安排

具体位置由体育老师或者是班主任安排。

3、活动专班要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形成人人都参与的良好局面。

4、使用好文体器材设施,最大限度的满足学生文体活动需要。

第三阶段:评估阶段(2012年12月—2013年6月)。

1、学校要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监测台帐,关注每一位学生的体质健康。每学年按要求对学生进行《国家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上报,把测试结果列入学生档案。

2、按学期对学校的活动进行情况撰写总结材料,及时收集、整理、上报,接受上级督导检查和评估。

五、活动要求

1、每班班主任必须到本班活动场地,选择、设计分散活动内容,组织安排本班学生站队和活动。各班可根据实际情况操作,尽量做到顾全点面,让每个学生活动起来,并注意安全。

2、体育老师负责本年级班级的场地安排,并对学生的站队、广播操、分散活动进行指导与监督。

六、注意事项

1、活动必须由班主任到场负责管理,做必要的技术指导。

2、加强安全防范管理。班主任必须加强教育,引导学生安全、文明、有序的参加活动。

3、如果遇到小型体育竞赛,体育老师必须提前到达比赛场地。各班快速、有序地进入比赛场地进行比赛。      

4、遇到阴雨天不能进行正常室外活动时,各班由班主任自行在教室进行室内游戏(器材自备)。

                                                 曲溪小学教务处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