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

梓教局[2007]117号 梓潼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转发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单位:现将绵阳市教育局转发的国家教育部、体

梓教局[2007]117号

梓潼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转发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

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单位:

现将绵阳市教育局转发的国家教育部、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通知精神,在现有体育场地、器材的基础上,从体育课、大课间活动、课外体育活动、校代表队训练、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方面认真抓好各校的学生阳光体育运动。

附件:绵教函[2007]32号

二00七年六月五日

主题词:转发  教育  阳光体育活动  通知

梓潼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07年6月5日印

(共印90份)


绵阳市教育局

关于转发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

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教文体)局、各园区社发局、科学城教育局、63820部队教育办、市直属学校:

现将省教厅转发国家教育局、体育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通知精神,抓好各地各校的学生阳光体育运动。

附件:川教函[2007]154号

                       二00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

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

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推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广泛开展,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决定,从2007年开始,结合《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全面实施,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中广泛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以下简称阳光体育运动),现将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教体艺[2006]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根据此《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开展好学生阳光体育运动。

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拟于4月28日上午10时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启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届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北京市政府将在北京举办大型“阳光体育运动”现场启动活动,邀请中央领导出席,由中央主要电视媒体现场直播。各地要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在统一时间段里收看北京现场启动活动实况,同时要以学校为单位开展合适各自特点的体育活动。

附件: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 共青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

                     二00七年四月十三日

教体艺〔2006〕6号

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 共青团中央

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体育局、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体育局、团委: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在全国亿万学生中掀起群众性体育锻炼的热潮,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共同决定,从2007年开始,结合《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全面实施,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中广泛、深入地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以下简称阳光体育运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进一步提高对体育的认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共青团组织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和主要工作方面,作为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高全体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主要举措,认真组织实施。动员起来,组织起来,在全国大、中、小学中掀起阳光体育运动的热潮,形成全员参与的群众性体育锻炼的良好风气。

  2.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以“达标争优、强健体魄”为目标。用3年时间,使85%以上的学校能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使85%以上的学生能做到每天锻炼一小时,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等级以上,掌握至少2项日常锻炼的体育技能,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体质健康水平切实得到提高。

  3.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以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基础。建立和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记录体系,测试成绩要记入小学生成长记录或学生素质报告书,初中以上学生要记入学生档案,并作为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情况和测试结果。认真组织全体学生积极开展“达标争优”活动,对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的学生,颁发“阳光体育奖章”。

  4.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与体育课教学相结合。坚持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体育课时的规定,开足上好体育课,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课时。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通过体育教学,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参加阳光体育运动。

  5.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与课外体育活动相结合。配合体育课教学,保证学生平均每个学习日有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将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育计划,形成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全国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大力推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形式,积极创建中小学快乐体育园地,加强学生体育社团和体育俱乐部建设。通过广泛开展学生体育集体项目的竞赛、主题鲜明的冬季象征性长跑、具有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的学生体育活动等,不断丰富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形式和内容。

  6.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阳光体育运动,广泛传播健康理念,使“健康第一”、“达标争优、强健体魄”、“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等口号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建立评比表彰制度,对在阳光体育运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以唤起全社会对学生体质健康的广泛关注,吸引家庭和社会力量共同支持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

  7.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加强组织领导。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共青团中央共同成立全国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制订实施细则,领导和组织全国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牵头的领导小组,按照全国的统一部署,制定具体的措施,组织本地、本学校的阳光体育运动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