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开展阳光体育节活动的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学生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为激励全校学生积极参加阳光体育锻炼,提高广大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确保我校学生阳光体育活动的落实,经研究决定每学年定期评选“樊老家小学阳光体育活动先进个人、先进班级”。现将先进个人、先进班级评选条件和要求公布如下。
一、阳光体育活动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具备以下几条者方可评为“樊老家小学阳光体育活动先进个人”:
⑴积极踊跃地参加各项体育活动,熟练掌握两项体育技能。
⑵《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标优秀。
⑶在班级阳光体育活动中有较强的组织和领导能力。
二、阳光体育活动先进班级评选条件
具备以下几条者方可评为“樊老家小学阳光体育活动先进班级”:
⑴阳光体育活动纳入班主任学期工作计划,做到有方案、有落实、有总结。
⑵认真组织开展各项体育活动,让学生“到阳光下,到操场上”,人人都参加体育节活动,并且活动组织精细,工作扎实,开展效果好,无伤害事故发生。
⑶学生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标率和体育两项技能的掌握人数居级部前列。
三、名额分配
满50人以上的班级,每班评10人;50人以下、40人以上的班级,每班评8人;不满40人的班级,每班评6人。
先进班级为级部班级数的30%
四、发奖要求
每年阳光体育节活动结束后各班将“樊老家小学阳光体育活动先进个人”名单上报政教处,并领取奖状,对学生进行表彰。教导处将每班开展阳光体育活动检查情况汇总,评选“樊老家小学阳光体育活动先进班级”,纳入班主任量化考核。
樊老家小学
201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