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生课间操及课外体育锻炼管理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学生体育增强学生体制的意见》(中发[2007]7号)的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课间操及课外体育锻炼的管理,全面提高我院学生参与“阳光体育运动”的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学生体育增强学生体制的意见》(中发[2007]7号)的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课间操及课外体育锻炼的管理,全面提高我院学生参与“阳光体育运动”的程度与水平。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学院决定成立学生课间操及课外体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朱志平

副组长:雷海峰、刘兖峰

成员:杜兴彬、李继华、王山松、曲金伟、张昊

各系部成立本单位的课间操和课外活动工作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主任任组长,相关学工人员任组员,组织和保障本部门学生课间操及课外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活动安排

(一)课间操:

课间操对象:大一年级学生

课间操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50—10:15,遇到下雨天及其他特殊情况暂停。

课间操地点:具体划分,指定到班级。

课间操内容:集体做第八套广播体操

课间操管理:

1、学生处负责全院各系课间操组织、考核和督促工作。负责课间操的现场组织、质量检查,了解和掌握各系部学生课间操出勤情况,课间操考核结果将记入各系部管理考核相关项目。

2、体育教学部负责全院课间操管理办法的制定、组织协调和培训工作。各系部每天安排老师值班,指挥和整理学生队伍,了解学生课间操出勤和质量情况。分配体育教师到各系部进行广播操培训。

3、各系部负责本单位学生课间操的组织、考勤等工作。每天安排相关人员对各班级课间操情况进行严格考勤,对课间操中发现的不规范行为要及时进行批评和教育。

4、学生处、体育教学部和各系部教师应积极沟通,主动配合,共同完成每天的课间操管理任务,对学生课间操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处理,并及时上报上级领导。

(二)课外体育活动

活动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下午15:50—17:30,遇下雨天及其他特殊情况暂停。

活动地点:学院各体育活动场所。

活动内容:各系通过各种形式,有组织的进行各项体育活动。

活动管理:

1、团委、体育教学部共同负责全院各系部课外体育活动的组织、考核和督促工作。负责了解和掌握各系部学生每天课外体育活动的情况。课外体育活动的考核结果将记入系部管理考核相关项目。

2、体育教学部负责全院课外体育活动管理办法的制定和体育队伍建设。安排教师值班,辅导学生课外体育活动,并及时处理课外体育活动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分配体育教师到各体育社团、俱乐部、协会联系和辅导体育工作,培养学生体育骨干。

3、各系部负责本单位学生体育课外活动的筹划、组织、考勤和统计。

三、考勤管理

1、大一学生一学期总出勤为60次,因病不能出操者,须有医院和院医务所证明,因其他原因不能出操者,必须持有书面申请,并经系部主任签字批准后,方可不出操,学生的书面申请复印件应及时送体育教学部备案核准,否则同样视为旷操。

2、学生课间操及课外体育活动出勤情况将于本学期体育成绩挂钩,任何人每学期无故缺席超过1/10者,其本学期体育总成及不及格,取消该学期学院所有奖项的参评资格。

特此通知。

体  育  部

二〇一〇年九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