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家村镇赵家庄子小学
“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教育部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体育教学工作,提高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兴趣,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考核细则
(一)考核总分分值为100分。
(二)考核对象为全体体育教师。
(三)评估内容及分值
1、组织情况(10分)
(1)能按《课标》和学校有关规定按时组织学生完成学习任务。(5分)
2.有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3分)
3.能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2分)
(四)体育活动(70分)
1. 遵循《课程标准》的课程理念,在教学中贯彻“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创造性的进行体育课教学。(5分)
2.课时符合标准(义务教育7-9年级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6分)
3.对学生体育成绩定期考核、多元评价,关注学生个体差异,注重学生学习态度和健康素质的评定。(5分)
4. 学年、学期、单元和课时计划系统、齐全、规范,教案内容翔实,适合学情,便于操作,教导处定期抽查。(15分)
5.学生健康档案、《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内容规范充实。(4分)
6. 早操认真组织,集合迅速,队伍整齐,动作规范。活动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10分)
7. 课间操认真组织,以广播操、零距离跑步为主,活动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10分)
8. 校内课外活动做到时间、内容、场地、器材、学生、考勤等落实较好,能保证学生活动时间不少于40分钟。(10分)
9. 适当组织校外体育锻炼活动,增强学生社会交往、合作能力。(5分)
(五)竞赛训练(9分)
1. 每学期以年级、班级为单位的小型多样的竞赛活动至少在2次以上,且每次参与竞赛的学生人数为该班、级学生总数的80%以上。(2分)
2.在全校运动会中,能组织学生积极参与,且组织规范,秩序册、成绩册齐全。(1分)
3.有常年坚持训练的校代表队或兴趣小组,且做到教练、队员、时间、场地器材四落实,有训练计划和总结。(1分)
4.在县级及以上级别的各类运动会中国获得奖励的。(5分)
(六)体育效果(11分)
1. 依据《课程标准》完成各学段的课程目标,使学生在身体、心理、社会适应等方面的整体健康水平得到提高。(4分)
2. 落实“体育艺术2+1项目”,每个学生至少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3分)
3. 在县级及以上级别学术会议或刊物上有论文研讨或发表。(4分)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1.学生每天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不足一小时的;
2.不按规定开设或随意停上体育课的;
3.不按规定让学生参加“三操两课”或大课间活动的;
4.年内发生重大体育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
5.参加各级体育竞赛或活动中,弄虚作假、犯规违纪,缺乏体育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说明
本考核适用于每个年度的每个学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