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教发〔2012〕156号 资阳市教育局转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四川省“阳光体育示范学校”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教科)局、市直教育单位(学校):在新的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它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为了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教体艺〔2008〕10号)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中小学开展“阳光体育示范学校”评选活动。现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四川省“阳光体育示范学校”的通知》(川教〔2012〕14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地和学校要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人员认真学习领会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开展好评选推荐工作。要通过此项活动,进一步促进全市中小学开足开齐并上好体育课,加大对体育场地设施和器材的投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形成浓郁的校园体育锻炼氛围和全员参与的群众性体育锻炼风气,吸引广大青少年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提高中小学生体育健身意识,培养体育锻炼兴趣,使学生在“阳光体育”中幸福成长,体质健康水平切实得到提高。各地和各中小学校要积极开展“阳光体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申报资阳市级和省级的“阳光体育示范学校”的中小学校,要逐一对照《评选细则》严格自查自评,凡自查自评达到《评选细则》的80%,评估得分400分以上的学校,均可提出创建资阳市级“阳光体育示范学校”申请,填写《申报表》并附相关申报材料报县(市、区)教育(教科)局,县(市、区)教育(教科)局提出意见并报市教育局;凡自查自评达到《评选细则》的90%,评估得分450分以上的学校,均可提出创建省级“阳光体育示范学校”申请,填写《申报表》并附相关申报材料报县(市、区)教育(教科)局,县(市、区)教育(教科)局提出意见并报市教育局。我局对县(市、区)报送的“阳光体育示范学校”对照《评选细则》,认真评选出市级的“阳光体育示范学校”候选学校,在今年达到省级标准的再报送省教育厅。从2013年起,必须在市级“阳光体育示范学校”一年后才能提出创建省级“阳光体育示范学校”申请。请各县(市、区)教育(教科)局务于今年10月10日前将申报创建市级和省级的学校的材料(附《申报表》及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市级和省级的学校《申报表》今年可以填用省级的)报我局体卫艺科(联系电话:26110682)。附件:《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四川省“阳光体育示范学校”的通知》(川教〔2012〕147号) 资阳市教育局2012年8月21日
四川省教育厅文件 川教〔2012〕147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四川省“阳光体育示范学校”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增强中小学生体质,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它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为进一步推动我省中小学体育工作的发展,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教体艺〔2008〕10号)精神,促进我省中小学开足开齐并上好体育课,加大对体育场地设施和器材的投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形成浓郁的校园体育锻炼氛围和全员参与的群众性体育锻炼风气,吸引广大青少年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提高中小学生体育健身意识,培养体育锻炼兴趣,使学生在“阳光体育”中幸福成长,体质健康水平切实得到提高。决定在全省中小学开展“阳光体育示范学校”评选活动。现将开展活动的相关要求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 一、参评学校 全省各中小学校。 二、报送材料及评选时间报送材料时间为当年9月至10月30日,评选时间为当年9月至第二年5月。三、评选条件详见附件《四川省“阳光体育示范学校”评选细则》 四、评选程序 1、各中小学校要积极开展“阳光体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申报省级“阳光体育示范学校”的中小学校,要逐一对照《评选细则》严格自查自评,凡自查自评达到《评选细则》要求的学校,均可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并附相关申报材料报县(市、区)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提出意见并报市(州)教育局。各市(州)教育局对县(市、区)报送的“阳光体育示范学校”对照《评选细则》,认真评选出本市(州)的“阳光体育示范学校”候选学校名单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在各市(州)教育局申报的基础上进行预评选,预评选合格后列入正式评选名单。请各市(州)教育局于当年10月30日前将申报学校(附《申报表》及申报材料一式六份)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联系人:向自力、刘世明,联系电话:028—86111707。 2、省教育厅将成立“评选活动评审领导小组”,并组成评审专家组,对上报的“阳光体育示范学校”进行现场评选。评选的方式分观摩现场、查看资料、问卷调查、座谈等几个部分,根据《评选细则》逐项打分。 五、评选表彰 省教育厅对申报学校在平时抽查和现场评分后确定示范校名单,并授予四川省 “阳光体育示范学校”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 六、几点要求 1、“阳光体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是省教育厅的重要工作之一,希望各市(州)教育局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准备,适时采取必要形式广泛宣传阳光体育活动好典型和好做法,推动阳光体育运动广泛、持久、有效地开展。 2、希望各学校高度重视学校体育工作,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育人理念,把学校体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保证体育课时和活动时间,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以“阳光体育示范学校”评选为契机,不断总结经验,形成特色,树立典型,发挥先进示范作用,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提升学校体育工作水平。要按照《评选细则》认真准备,把这项工作切实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3、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过程管理,确保学生体育活动安全。要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避免和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要面向全体学生,关爱特殊学生,对肥胖、病残和体质较差的学生,学校要选择适合的运动项目。要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生活方式,大胆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学校体育在更高层次上普及,形成本校的活动项目和品牌特色。 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审计署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2012〕1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教〔2012〕128号)等文件精神,今后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招收体育特长生的学校从省级“阳光体育示范学校”中评选产生,从2013年秋季开始实施。 附件:1.《四川省“阳光体育示范学校”评选细则》2.《四川省“阳光体育示范学校”申报表》 四川省教育厅 2012年7月18日
附件1四川省“阳光体育示范学校”评选细则项目内容评价指标及权重评价方法实得分组织与管理(40分)一、学校成立体育工作领导小组二、学校体育工作制度和机制健全三、学校制定有体育工作中长期规划四、有体育年度工作计划1.学校教育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成立有体育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校长负责制(8分)查阅文件资料、会议记录 2.学校有校级领导分管体育工作,成立有相应的管理部门(8分)查阅文件资料 3.定期召开学校行政会议研究部署体育工作(8分)查阅文件资料 4.制定有学校体育中长期发展规划,阶段目标明确,有工作保障机制(8分)听汇报、查资料 5.依据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学校实际制定有年度工作计划,重点突出、措施得力、可操作性强,并按计划开展工作且有年度工作总结(8分)查阅文件资料 学校体育条件(150分)一、体育师资队伍建设1.按教育部教体艺〔2008〕5号文件规定:小学1-2年级每5个班配备一名专职体育教师,义务教育阶段3-9年级每6个班配备一名专职体育教师;高中每8个班配备一名专职体育教师 (40分)听汇报、查资料 2.体育教师学历达标(10分)查阅文件资料 3.学校重视体育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支持体育教师参加各级体育教研、培训活动(10分)听汇报、查资料 二、体育场地设施器材配备4.按照教育部教体艺〔2008〕5号文件规定配足配齐体育设施、器材。体育场地、设施、器材管理有专人负责。(60分)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 三、体育工作经费学校年度体育工作经费占学校公用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0%(20分)查阅文件资料 每年妥善解决体育教师体育装备(10分)体育教学(100分)一、规范体育教学工作二、开展集体备课为主的教研活动三、运动负荷的检测四、体育教学效果1.按照规定开齐开足体育课,并按体育教学基本规范上好体育课(50分)查三年教学资料(水平、单元、进度和课时计划);教研活动计划、记录;现场观看一节体育课。 2.每周一次体育教研活动,每次活动应有详细记录(20分)3.体育教研组每学期对每个教师的课进行1次运动负荷检测、分析。课的平均心率在120—140次/分(10分)4.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优秀率15% ,良好率40% ,合格率95% 以上(10分)查相关资料 现场抽测一个班学生1-2项体育技能。 5.学生体育基本技能达各水平技能目标(10分)校园体育活动(200分)一、大课间体育活动二、课外体育活动1.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活动的规定》的相关要求(30分)查课程安排表、大课间体育活动计划、课外体育活动计划,现场观看活动情况,向学生了解平常体育活动情况。 2.学校每天安排有不低于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活动内容丰富、组织有序,学生参与积极性高(30分)3.没有体育课的当天下午,组织学生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有计划、有组织,活动内容符合学校实际,效果好(30分)4.每年坚持开展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重视活动的组织动员和宣传工作,有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30分)三、建立校园一小时体育活动社会监督机制5.学校定时、定地点向社会公布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计划安排,公布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媒体和家长的监督(20分)听取汇报,查看公示牌 6.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核查,并进行反馈,对存在的问题能及时整改(10分)四、积极发展学校体育特色项目7.学校设有1—3项体育特色项目或体育优势项目,普及与提高相结合,普及面达100%;能积极组队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中小学生运动会及单项体育比赛,并取得较好的成绩(15分)听取汇报、查阅有关印证材料 8.向高一级学校输送体育后备人才(5分)五、校内学生体育竞赛活动9.每年召开2次学校运动会,每期开展 2-3次小型体育比赛,学生参与面不低于80%;运动会竞赛内容具有易于广大学生参与的特点,具有较好的健身和教育价值(30分)听取汇报、查阅运动会规程、成绩记录表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10分)一、测试数据准确1.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准确,评分方法正确,上报数据无误(5分)查资料 二、数据上报情况2.每年按要求准时将学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网,数据无错。每年有分析报告。(5分)查看《数据上报软件》录入是否有效, 综合评价总分 扣分情况及说明(可另附)说明:一、评选总分为500分,评估得分450分以上为合格。 二、五个项目指标其中一项扣分超过20%,为不合格。三、组织与管理:依据实际评价并评分。四、学校体育条件:(1)按规定配齐专职体育教师的不扣分,每缺额1名扣5分,体育教师学历未达标,未完成年度继续教育的酌情扣分;(2)学校体育场地设施设备未按规定配齐可酌情扣分,生均体育活动面积未达到4平方米的可酌情扣分; (3)体育工作经费占公用经费比例不足10%的,每低1%扣2分,未能妥善解决体育教师装备的酌情扣分。五、体育教学:(1)未按规定开齐开足体育课的扣50分,未按体育教学基本规范进行体育课教学的可酌情扣分;(2)未开展集体备课的以及教研活动不完善的可酌情扣分;(3)体育课教学效果较差的可酌情扣分。六、校园体育活动:(1)学校未认真落实一小时《规定》,未将校园体育活动列入教学计划的扣30分;(2)学校未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规定的扣30分,大课间体育活动组织形式不完善、活动内容单一的可酌情扣分;(3)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安排随意性过强、学生活动效果差的可酌情扣分;(4)未开展冬季长跑活动的或组织安排差的可酌情扣分;(5)未建立校园一小时体育活动社会监督机制的可酌情扣分;(6)学校体育特色项目发展不充分的可酌情扣分;(7)校内学生体育竞赛活动以竞技运动项目为主的、学生参与面不足的可酌情扣分。七、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未组织《标准》测试并上报的扣10分,测试工作不完善的酌情扣分。
附件2
四川省“阳光体育示范学校”申报表
申报学校(盖章):
教师总数 班级数 学生人数
现有专职体育教师数 全年体育工作经费(万元)
体育场馆器材配备情况 田径场 足球场
篮球场 排球场
其它
生均活动面积(平方米)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情况
体育教育及“阳光体育”开展情况(另附申报材料)
体育工作主要成绩
自评得分
县(市、区)教育局意见 年 月 日(盖 章)
市(州)教育局意见 年 月 日(盖 章)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教科文委,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教育卫生文委。
资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8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