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子乡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1年9月14日召开的“全国全省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安龙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安龙县教育局关于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教安管字[2011]59号文件精神,我乡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布置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经过认真分析情况,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为了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教育部《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重要意义
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是国家对学校教育的基本要求,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基本保证,也是学生接受良好教育的基本权利,对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活动顺利实施,乡基础教育管理组织成立落实教育部《规定》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罗开林
副组长:韦玉贵 刘志贵 李柱榜 杜首云
成 员:刘 赢 李祥国 苏 胜 秦仁森 熊晓江 陈 锴
陈 辉 桂 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基础教育管理办公室,陆昀具体负责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事务,成员有陈明屹、吴衠、朱远书。
三、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对体育课程的相关规定
国家课程标准规定: 1—2年级每周4节体育课, 3—9年级每周3节。各中小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保证体育课时的落实,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保质保量完成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要采取措施逐步解决体育课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体育教师缺额较大的学校,一是在选配教师时要向体育学科倾斜;二是采取短期培训的方式,培养部分兼职体育教师;三是临时选聘部分教师担任体育课教学。体育场地器材短缺的学校,一是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加大投入力度,改善体育场地设施基本条件;二是科学安排体育课教学时间、空间和内容,把大场地用足、用好,把小场地用大、用活;三是开发替代项目,拓展活动内容,解决场地狭小的困难。
四、认真组织实施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
把组织开展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作为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基本平台,实行课程化管理。
大课间体育活动课的时间要求:中小学校每天上午和下午各安排一次大课间活动,上午20分钟组织学生做好广播体操,下午10分钟组织做好眼保健操。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节课外体育活动,将学生在校体育活动的时间和内容统一纳入教学计划,列入学校课表,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学生每天参加一小时体育锻炼。
课外体育活动课的内容由学校自主开发,多学科相融,如:足球、排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滑板车、自编操、溜旱冰、呼拉圈、武术、舞狮子、滚铁环、竹竿舞、板凳舞、芦笙舞、橡皮筋、队列行进等等。
各中小学校要明确校长、班主任是本校、本班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责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的设计和组织。乡中学和中心小学开展的课外体育活动采取宏观指导,各学校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的大前提下,提倡因地制宜,结合实际,通过采取分时段、场地交替使用、创新活动形式、优选活动内容等办法,不拘一格,制定出科学的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上交乡基础教育管理组织备案。
五、组织开展评优评先活动
学校要将学生参与校园一小时体育活动的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每周要开展大课间活动情况、落实一小时活动情况的评比活动,对于组织有序、实施有方、活动氛围浓厚的班级给予表彰,对表现突出、活动积极的学生给予表扬。乡基础教育管理组织也组织开展评优评先活动,将校园一小时体育活动落实情况作为学校年度考核重要指标,并与绩效工资、评先评优直接挂钩,在各种评先评优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对于认真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学生体质健康得到明显改善的学校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引导学校落实《规定》的相关要求,以点带面、榜样示范,推动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不断发展。
六、建立社会监督机制
乡基础教育管理组织设立落实《规定》监督电话:0859—5570022。各中小学校要向社会公布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活动的工作方案、活动要求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媒体和家长的监督。各学校要适时安排家长开放日,家长及社会、媒体可以直接到校,参观学生一小时活动情况。切实发挥社会、媒体和家长的监督作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核查、反馈、整改。
七、建立专项督导机制
乡基础教育管理组织把保证中小学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作为专项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随时进行抽查。将督查结果通报全乡并适时向社会公布,被督导学校要根据乡基础教育管理组织提出的督导意见进行认真整改。
八、建立问责制度
校长是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直接责任人。在开展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中组织不得力,措施不到位,活动开展不好的,要对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对于没有组织开展的,要通报批评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相应的责任。
海子乡基础教育管理组织
201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