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方案》

《阳泉市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全面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年),坚持“健

《阳泉市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全面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年),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加强学校体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和主要方面,认真落实“一课、两操、两活动”,全面组织和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确保学生每天在校1小时体育锻炼,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使广大青少年学生在增长知识、培养品德的同时,锻炼和发展身体的各项素质和能力,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努力使我市青少年学生普遍达到国家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

二、实施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

三、活动时间

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由体育课、大课间、眼保健操、课外体育活动、阳光体育活动等组成。

(一)非寄宿制学校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安排。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时间构成为:30分钟的大课间、40分钟或45分钟的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没有体育课当天的班级必须组织1课时的课外体育活动)及眼保健操组成。

(二)寄宿制学校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安排。寄宿制学校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时间由20分钟早操、25分钟的大课间、40分钟或45分钟的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没有体育课当天1课时的课外体育活动)及眼保健操组成。

四、活动内容

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目的是通过体育锻炼增强学生体质,培养学生的团结协作精神,养成自觉锻炼的良好习惯,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一)早操的活动内容:以集体跑操、中小学生系列广播体操、武术健身操或自编操等为主;

(二)大课间活动内容:广播体操、校园集体舞、武术健身操为主;

(三)体育课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组织开展教学活动,积极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项目测试;

(四)课外体育活动内容:特色体育、艺术活动,以校级、班级、活动社团为单位,开展“体育、艺术2+1”活动,做到班班有特色,人人有项目,如武术、健身操、抖空竹、地方特色项目(如舞龙、舞狮、龙灯舞等)、书画、合唱团、乐器等,定期组织开展篮球、足球、踢毽子、跳绳等各种校园比赛及活动。

五、组织领导

组  长:赵平有     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冯素清     市教育局副局长

黄龙银    市教育局副局长

肖有世    市教育局副局长

办公室主任:

郭玉贵    市教育局体卫科科长

副主任:胡月庆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张继宗    市教育局基教科科长

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体卫科,电话:2293201。

六、组织实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各县区教育局、各级各类中小学要建立以局长或校长为组长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做到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有领导、有组织、有监督,使这项活动落到实处。

(二)制定方案,科学管理,保证活动顺利开展。按照市县宏观管理,学校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各县区和各学校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详细的工作方案。各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的国家课程标准,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下午课后要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的集体体育锻炼;每天上午学校要统一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各学校须将本校《方案》纳入教学计划,列入学校课表并认真组织实施,将组织学生校园体育活动的时间计入参与的体育教师和其他教职员工的工作量。

(三)提高体育软硬件水平,保障学生活动有场所、有设施。学校是落实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具体实施者,而校长是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按照本《方案》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工作方案的要求作出具体、细致、周密的部署和安排,明确落实责任人,建立健全多部门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保障机制,加大体育设施的投入,配齐体育教师,确保活动时间上课表、活动内容有安排、活动组织有人员、场地器材有保障、安全监督有保证,各学校还要建立每日活动档案,定期总结,保障学生每天1小时在校体育活动科学、安全施行。

(四)建立考评机制,共同促进学校体育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通知》要求,市教育局将“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作为年底督导评估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县区和学校进行评估,对于未按“规定”执行的单位在评优评先中要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对于组织不得力,措施不到位,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开展不好的,要对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对于没有组织开展的,要进行通报批评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相应的责任,并将督查结果及时向社会予以通报和公布。各学校要向社会公布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工作方案、基本要求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媒体和家长的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核查,并进行反馈,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每年,市教育局将适时对学校开展督导检查,对于认真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的,要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