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央7号文件和我省规划纲要等重要文件精神,“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作为乐山市的窗口学校,努力开展好“阳光体育活动”,同时把活动与加强学校体育课程建设、提高德育工作实效,促进和谐校园等紧密结合,形成实验中学的办学亮点,培养学生积极主动的体育锻炼习惯,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文明礼仪素质和身体健康素质,推进校园体育文化建设,营造一种良好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使学生自觉地参加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
二、组织工作机构:
组长:马强
副组长:郭建军、郭淑华、张智勇
成员:全体行政、体育教师、全体班主任
三、活动主题:
我阳光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
四、活动项目要求:
全体学生在第二节课下课后立刻列队跑步到操场指定地点集合,进行约六分钟的跑步和学校统一的体育舞蹈操。
五、实施内容、步骤、办法:
(一)、第一阶段:2月8日——4月30日
1、学生定人定点:2月10-12日需要后勤协助,将全校学生的点位打出来。学生站位点规格为1.5×1.5米。
2、确定音乐:整个大课间活动的音乐分为几个部分——列队、跑到指定地点、跑步、团体操。需要音乐教师、体育教师共同选曲。由学校请专业人士打造。
3、专门针对学生从教室到操场的跑位训练。按一、二、三年级的顺序单独训练,然后合在一起进行练习。确定每个班级的下楼时间和各自的路线。
4、全校学生进行长跑训练:初三站场地中央,初一、二年级在跑道上按六个横队站立,面向跑步方向。跑步时要求队伍始终安静、整齐。
主席台
(二)、第二阶段:5月-6月
1、和乐山师院合作编排出新的团体操,在全校推行,要求每个学生能按要求高标准的完成。
2、将整个音乐合成:队列-跑步到指定位置-跑步-团体操,并能进行完整的练习。
(三)第三阶段:8月
针对新的初一年级学生进行新生入学军训,将大课间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要求新生能较熟练地完成。
六、活动要求:
1、统一认识,达成共识,健康第一。
全体教职工要认真领会以人为本和参与式教育理念,明确“阳光体育运动”对于青少年培养的重大意义,不折不扣地落实学校制定的具体活动方案,保证活动时间和效果。不能有拖堂、挤占课间统一活动的现象。
2、加强管理,注重评价
强化活动的领导与管理,并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在活动的内容与形式、过程与评价上形成有效管理,纳入班级、年级等考评中,以保证学校阳光体育活动的有效开展。
3、细化组织过程,重视安全教育
各班前后教室门随时保持开放状态,不能影响学生的进出。班主任要在班级所在通道上指挥,防止学生出现因跑动发生推挤现象,注意活动安全。
乐山市实验中学
201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