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实中2012年“阳光体育”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积极贯彻阳光办【2012】012号文件精神,和中央7号文件和我省规划纲要等重要文件,“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我校以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大力推进体育大课间活动为重点,积极

一、指导思想

为积极贯彻阳光办【2012】012号文件精神,和中央7号文件和我省规划纲要等重要文件,“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我校以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大力推进体育大课间活动为重点,积极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同时把活动与加强学校体育课程建设、提高德育工作实效,促进和谐校园等紧密结合,培养学生积极主动的体育锻炼习惯,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文明礼仪素质和身体健康素质,推进校园体育文化建设,以培养学生刻苦锻炼的精神,营造一种良好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使学生自觉地参加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

二、活动目标:

1、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形成终生体育观和“健康第一”的思想。

2、让学生有选择地参与体育锻炼和享受体育运动的乐趣,搭建良好平台,让学生发挥运动才能和锻炼的积极性。

3、优化和丰富学校课间操的时间、内容,使学生从被迫参与到积极主动地运动,掌握科学健身的方法。

4、让师生在运动过程中建立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提高学生的合作、竞争能力与交往能力。

三、活动主题:

热爱祖国体育锻炼是全面成长的关键一步

四、建立大课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以校长为统领,中层领导分项目管理,体育教师分年级指导,班主任、配班老师(或项目负责老师)协同负责,全校师生人人参与,层层落实,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马强(校长)

副组长:郭建军(书记) 张智勇(德育副校长)郭淑华(教学副校长)李桧(政教处负责人) 凌敏(政教处德育负责人)王乐冰(政教处艺体负责人、体育教研组组长)

组 员:全体中层行政、各班班主任、全体体育教师、全体保安、唐国辉(医务)

五、活动项目要求:

1、大课间时间全校有统一的长跑、啦啦操、集体跳长绳。

2、下午体育活动时,做眼保健操、室内广播操、学生分班活动。

六、实施内容、时间、办法:

整个活动时间为:2012年9月——2013年4月。

1、课时设置和作息时间。(教导处)

(1)按新课程标准要求开足体育课。

(2)设置阳光体育活动大课间操活动内容与时间安排:每天上午有30分钟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全校进行统一的长跑、啦啦操、集体跳长绳。下午有30分钟课间活动,进行眼保健操、室内广播操、学生分班活动。

(3)要求学生回家练习内容:仰卧起坐、俯卧撑、立定跳远、握力、跳绳。(时间:20分钟左右)

2、制定活动方案,落实活动人员。(教导处、政教处、体育组)

(1)每天学校统一安排阳光体育活动课、内容、监护老师安排,负责开展的体育活动组织指导。

(2)体育组根据学校实施方案制定活动计划,落实班级阳光体育活动,负责组织学生参加活动、进行安全管理、纪律管理等。安排好学校集体活动项目,有特色的年级团体运动项目,并对个班的活动情况给予评分。活动结束要有总结,表扬先进。

3、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内容、时间保证:

第一部分:全校性的集体长跑、啦啦操、集体跳长绳(30分钟)

第二部分:眼保健操、室内广播操、学生分班活动(30分钟)

第三部分:体育课(45分钟)

第四部分:学生在校结伴活动或回家自己锻炼30分钟。

4、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在每年的12月30号以前完成《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上报工作。

5、积极准备,强调安全,有组织地开展活动,强化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全校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使活动常态化、常规化。

6、开展兴趣体育竞赛活动。2012年11月进行学校体育节、田径运动会、参加全市的万人长跑活动。

七、活动总结评价:(2012年6月)

以整个活动的开展情况,每天进行监督考评、每月进行评比,期末对班级进行评优、评先,对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优秀等级的个人颁发“阳光体育运动奖章”

七、活动要求:

1、统一认识,达成共识,健康第一。

全体教职工要认真领会以人为本和参与式教育理念,贯彻新课程理念,明确“阳光体育运动”对于青少年培养的重大意义,不折不扣地落实学校和年级制定的具体活动方案,保证活动时间和效果。

2、宣传到位,形成制度

学校利用各种阵地加强宣传“阳光体育活动”的意义,引导师生、家长树立“健康第一”思想。全体师生要争做宣传员,积极向社会、家庭宣传,得到社会、家庭支持,营造“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舆论氛围,使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成为广泛的共识及人们的自觉行动。教师力争全员参与,精心组织阳光体育活动,努力形成常规的体育活动,形成制度。

3、加强管理,注重评价

强化活动的领导与管理,并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在活动的内容与形式、过程与评价上形成有效管理,做到天天检查,月月评比,班级评优评先等考评中,对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优秀等级的个人颁发“阳光体育运动奖章”。以保证学校阳光体育活动的有效开展。

乐山市实验中学

                                      201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