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教育局2012数据测试、上报工作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文教卫生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市属学校、市直属中小学、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全面组织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文教卫生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市属学校、市直属中小学、社会力量办学单位:

全面组织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也是国家掌握和了解青少年身体健康状况的基本手段。为做好我市2012年《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工作,特别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实施《标准》、上报测试数据列入日常工作,加强管理,创造条件,保证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学校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规范管理,不断完善《标准》测试制度、数据上报制度、成绩登统制度、学生成长记录和素质报告制度、信息反馈制度以及测试结果公告制度,要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指示,将学生日常参加体育活动情况、体育运动能力以及体质健康状况等作为重要评价内容。

   二、扩大数据上报学校的数量。2011年,我市共有775所学校上报教育网站,上报率位居我省首位。各单位要确保2011年上报学校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帮助未上报的学校尤其是民办学校做好测试工作,要安排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同志担任本地或本校实施《标准》测试数据上报、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做到专人专管,层层有人负责,争取在今上报。

   三、提高数据上报的质量,各学校在测试前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测试器材的使用、测试方法及要求、数据录入方面进行培训(参照廊教研2007 34号文件),确保上报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各学校要将测试结果报经教育部门审核后上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同时,要按学生年级、班级、性别等不同类别在学校内公布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总体结果,并将有关情况向学生家长通报。

   四、各学校在实施《标准》过程中,要确实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健全《标准》测试全程安全保障机制,落实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特别要加强对测试场地、器材、设备的安全检查和学生的健康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实行缓测或免测,坚决杜绝各类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五、上报要求及注意事项,按照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网上公示文件执行。学生学号设置要求统一在校期间要保持固定不变,学号为6位数,前两位为该生入学年份,后四位为流水号,同一年级顺延,如12入学的学生,第一名学生的学号为120001.学校名称必须为学校全称,不能简写,如:廊坊市三河市第一中学。

   六、各学校必须使用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样本格式进行数据的录入,否则数据无法上报。个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市属高校在报送数据的同时,还要做好2012级新生测试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填写廊坊市实施《标准》2012级入学新生测试成绩统计上报表,并于11月3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体卫教研室,市教育局将公布测试结果。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统一将学生体质健康数据于12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lftyjy@126.com

   七、市教育局将对实施工作成绩显著地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在国家数据管理中心网站未显示成功上报的单位,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资格。

   八、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标准》的实施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内容。教育部将定期组织对各学校上报数据进行复核与抽查,对发现的问题数据和上报工作中的不规范行为,将在网站上公示该学校名单。市教育局将对实施《标准》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通报全市。

  九、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若有问题,可致电咨询:010-66165330(数据方面);010-66169800(软件技术服务)。

廊坊市教育局

201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