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活动,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学校体育和美育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教育部颁布的《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大力开展学校阳光体育活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活动的目标是通过课内外体育教育和艺术教育活动,让每个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能够掌握两项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技能,提升学生素养,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良好基础,使之终身受益。根据《淄博市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活动方案(试行)》,为切实做好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步骤
“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活动从2011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在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达标活动的对象是小学3-5年级、初中6-9年级在校学生。
二、体育、艺术2+1项目设置
各学校参照《教育部“体育、艺术2+1项目”技能标准》中的项目,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三、体育、艺术2+1项目评定标准
(一)各学校参照《教育部“体育、艺术2+1项目”技能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各项目测试标准,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达标评定标准。
(二)学生体育和艺术项目符合下列任一标准即可直接评定该项目为合格。
1.体育
(1)在校级各类体育竞赛中获单项或团体前六名;
(2)代表学校参加区及区级以上比赛;
(3)获得等级运动员证书;
(4)在学校或校外培训机构体育代表队(兴趣小组)中连续参加训练六个月以上。
2.艺术
(1)在校级各类艺术竞赛中获单项或集体前六名;
(2)代表学校参加区及区级以上艺术比赛;
(3)获得艺术考级五级以上证书;
(4)在校内及校外艺术培训机构艺术代表队(兴趣小组)中连续参加训练六个月以上。
四、体育艺术技能评定办法
(一)评定程序: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班级推荐——组织达标认定——颁发达标证书。
(二)班级推荐:各教学班要成立由体育课代表、艺术课代表和艺体骨干组成的“体育、艺术2+1项目”审核小组,根据同学本人申请,认为该同学已掌握两项体育技能和一项艺术技能,并已形成了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艺术活动习惯,然后推荐上报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评定小组。
(三)资料评定:由班级体育、艺术干部负责收集本班学生体育、艺术竞赛证书和训练情况的有关资料,进行登记、填表,然后上报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评定小组进行认定。
(四)课堂评定:结合艺术体育课程教学内容,依据“达标评定标准”,对体育某一项目已经达到标准的学生体育教师在体育课上给予评定,对艺术某一项目已经达到标准的学生艺术教师在艺术课上给予评定。
(五)测试评定:由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评定小组,根据学生申请,组织测试进行评定。
(六)证书颁发:为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活动,推动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活动的开展,评定工作结束后,对已经达标的学生颁发由学校统一盖章的达标证书。(达标证书样表在附件中)
五、达标活动实施原则
1.科学性和趣味性原则。学校艺体活动要坚持以育人为宗旨,遵循教育规律和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寓学于乐,寓练于乐。
2.全面性原则。学校艺体活动要面向全体,内容与形式要丰富多彩,能够满足不同特长、不同兴趣、不同层次学生的发展需要,促进中小学生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审美素质的全面提高,并形成以普及促提高、以提高带普及的良性发展局面。
3.自主自愿与积极引导相结合原则。在组织学生参加艺体活动的过程中,教师的鼓励、引导是必要的,同时要充分尊重学生的自我选择权和自主活动权,在组织活动时要为学生营造一个自主选择、自主操作、自由交流和多元评价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4.课内外、校内外相结合原则。应以课内教育为主渠道,以校内教育为主阵地,充分发挥课外、校外教育的独特功能,促进课内外、校内外教育的有机结合,密切联系家庭和社区,充分利用家长和社区资源,突出地方特色,努力创建良好的校内外教育环境。
5.多渠道评定原则。对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评定工作可以通过统一测试进行评定,也可以结合艺体课教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学校运动会、校园文化艺术节、代表队(兴趣小组)训练等多形式多渠道对学生体育、艺术技能的掌握情况进行达标评定,认定结果多方面使用,尽量减少对学生的重复测试,减轻教师工作量。
6.安全第一原则。在学校艺体活动的组织与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安全教育。在活动安排、器材设施的检查维护、活动内容(项目)的选择设置、活动过程的控制等方面严格把关,学校要有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避免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因病残长期免修体育课的学生不参加体育项目的测试评定,只要艺术项目评定合格,既可认定该生“体育、艺术2+1项目”合格,但要在备注栏中注明。
六、工作要求
(一)合理选择项目
各学校要从现有师资条件以及体育、音乐、美术教育教学设施、器材、场地等实际出发,按照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合理选择确定每个学校学生的“体育、艺术2+1项目”,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体育、艺术活动内容体系,形成学校的体育、艺术项目传统。
(二)科学把握评定标准并认真做好统计工作
“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活动以本方案为依据,各学校具体组织实施。要科学把握“体育、艺术2+1项目”技能评定标准,评定办法力求简明易行,体现激励机制,鼓励学生全员参与“体育、艺术2+1项目”,最大限度地提高学生参加体育锻炼、运动训练和艺术活动的兴趣,不断提高学生的运动技能、艺术技能水平,并努力达标。各学校自2011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把“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活动作为专项内容列入工作计划,并于9月至11月对学生“体育、艺术2+1项目”的技能掌握情况进行达标评定。各学校对学生达标评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要填写班、级、学校学生达标情况统计表(附后),于每年11月30日前报教体局体卫艺科。
(三)加大基础设施投入
各学校要根据“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活动的需要,大力改善体育锻炼和艺术教育活动的条件,加大体育、艺术场馆的建设和器材配备的力度,合理配置体育、艺术教育资源,努力挖掘社会资源,设法拓展学生体育、艺术活动空间,不断满足“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工作对体育运动和艺术活动条件的要求,以保证“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艺体师资队伍建设
各学校要把提高体育、艺术教育师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作为“体育、艺术2+1项目”的先导条件,通过转变教育观念、内引外联等多种渠道储备“体育、艺术2+1项目”所需教师,积极开展各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体育、艺术教师的教学能力,以满足“体育、艺术2+1项目”对教师教学技能和教师数量的需求,确保高质量地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
(五)强化组织领导
区教体局成立“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具体指导全区中小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活动的开展。加大“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活动督查力度,确保达标活动顺利进行。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由分管领导、艺体部主任(组长)、艺体教师组成的评定小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方案,加强对“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学校在全面实施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活动的同时,要及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完善措施,改进工作。区教体局适时召开总结会、调度会,年终对各学校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进行表彰奖励,推广典型经验,带动面上工作开展,使全区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活动逐步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
附: 1.博山区教育体育局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博山区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活动学校统计表
3.博山区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活动级部统计表
4.博山区学校“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活动班级统计表
5.博山区学生“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证书(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