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组织奖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金融系代表队 会计系代表队 计算机系代表队投资保险系代表队
商务英语系代表队 管理系代表队 法律系代表队
二、评选条件:
1.领导重视、准备充分、组织有序、参赛积极;
2.保证到场观众人数,听从指挥,秩序良好,口号文明、响亮,体现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
3.运动员服装整齐,遵守比赛时间,无出现弃权、罢赛、迟到、冒名顶替等现象;
4.遵守社会公德,保持比赛场地清洁卫生,不乱丢弃废物,关心集体,团结友爱,爱护公物,勇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
三、评选数额:2支代表队
四、评选办法:
1.年度“最佳组织奖”评选为各单项“最佳组织奖”评比分数的总和;
2. 各单项竞赛项目的“最佳组织奖”由各单项竞赛组经过评选确定名次,按7、6、5、4、3、2、1分计入各代表队年度体育竞赛“最佳组织奖”的评比总分。
哈尔滨金融学院“阳光体育”竞赛组委会
201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