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锻炼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实施方案(13-14)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文件精神,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要求学校切实开展每天一小时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以丰富多彩的体育运动,促使广大中学生走到阳光下,跑起来、跳起来、动起来,加强锻炼,提高体质。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市教委转发〈教育部“关于切实保证中小学校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天津市卓群中学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实施方案。
二、活动主题:阳光体育、快乐健康
三、实施对象:天津市卓群中学全体在校学生
四、活动的组织实施
(一)建立建全组织机构
组 长:王小红
副组长: 李德良
成 员:梁勇、刘德艳、王凯南及德育处、各班班主任
(二)明确工作责任制,确保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不折不扣的施行。
1.学校校长是落实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活动落实的统一领导、协调、保障。
2.学校分管领导是落实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的组织责任人,负责活动的组织、规划、监督、落实。
3.教导处、德育处、团支部、后勤、体育组等部门负责人是落实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的具体责任人,教导处负责协调,教务负责活动时间的安排落实,体育室负责活动内容、场地器材的安排和方案的制定。
4.后勤负责活动器材设施的添置和维修管理等保障工作。
5.团支部发挥学生骨干作用积极协助活动的开展。
6.德育处负责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学校班主任、体育教师是落实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的直接责任人,课间操由德育处、体育教师及班主任负责组织实施;体育课、体育活动由体育教师按有关要求负责组织落实。
(三)加强检查和安全管理,学校在组织开展学生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中,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从活动计划的安排、器材设施的检修、内容的选择、过程的组织管理方面严格把关,防范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健康安全。
五、活动内容时间安排:
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由课间操,体育课组成。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上午课间操30分钟(广播操、眼保健操、特色活动);下午课间操20分钟(眼保健操、广播操);体育课每周3节,每节45分钟。
体育课内容:按照初中体育与健康的《课程标准》的要求组织开展教学活动。
体育活动:每年一届体育节(广播操比赛,篮球定点投篮比赛、乒乓球颠球比赛、秋季运动会、一分钟跳绳、一分钟仰卧起坐、一分钟俯卧撑、一分钟踢毽子比赛等)、冬季长跑活动等。
六、活动场地保证:每天保证活动场地的卫生,检查场地器械的性能,以保障学生锻炼的安全性
七、家校配合:
布置家庭体育作业,作为学生在校参加体育锻炼的延续和补充,学校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天津市卓群中学 体育组
2012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