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增强广大青少年学生的体质,促进和谐校园的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结合我校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省、市、县有关学校体育工作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健康第一”、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阳光体育运动为载体、以体育运动为题材,在我校掀起体育锻炼热潮,提高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锻炼和发展学生的素质和能力,培养学生成为德才兼备、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的一代新人。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校阳光体育运动的顺利开展,学校成立了阳光体育运动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李红祥
副组长:李庚亮 袁华清 宋孝文
成员由教导处人员和各班班主任组成,负责对学校阳光体育运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负责学校阳光体育运动日常管理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遵循教育性、科学性、目的性原则。阳光体育运动应坚持育人的宗旨,遵循教育发展和体育运动规律,符合这个阶段学生的发展。
(二)遵循全面性原则。阳光体育运动的内容与形式要丰富多彩,能够满足不同特长、不同兴趣、不同层次学生的发展需要,促进学生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全面提高,并形成在普及与提高的基础上良性发展的局面。
(三)遵循自主自愿与积极引导相结合原则。教师要因势利导、因材施教,充分尊重学生的自我选择权和自主活动权,为学生营造一个自主讨论、组织、操作、交流和评价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四)遵循安全第一原则。要加强安全教育,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和防范措施,避免和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遵循与体育课教学相结合原则。坚持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体育课时的规定,开足、开齐并上好体育课,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课时。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通过体育教学,教育和引导学生积极参加阳光体育运动。
(六)遵循与课外体育活动相结合原则。配合体育课教学,保证学生每个学习日有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将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育计划,形成制度。
四、活动主题及对象
(一)活动主题:阳光运动、快乐生活、健康成长。
(二)活动对象:全校师生
五、活动时间安排
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由早操、大课间活动(眼保健操、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等活动组成。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时间构成为:15至20分钟的早操、15至25分钟的大课间活动(含眼保健操、课间操)、25分钟课外体育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早操:组织学生在每天早上起床后,开展15至20分钟的早操活动
(二)大课间活动:在每天上午第二节课与第三节课之间安排15至25分钟的大课间活动。
(三)课外体育活动:组织班级下午课外活动时间,开展25分钟左右丰富多彩的课外体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