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市第三小学七人制制足球简易规则

严格规则,精心实施,赛出水平,赛出风格。

 一、队员人数   

(一)一场比赛应由两队参加,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多于七人(5人),其中场上至少要有2名女队员,和专门的1名守门员。   

(二)替换队员不得少于5人。   

(三)替换队员次数不受限,可以重复替换上场。   

(四)替换队员可以在比赛进行中替换(守门员除外),替换时出进场队员均需到替换区进行,先出场后进场。   

(五)守门员可以和任何队员互换位置,但必须报告裁判员,并在死球时互换。   

(六)替换队员未完全离场说进场,裁判员应停止比赛,令提前进场的替换队员出场,并对其实行黄牌警告。判由对方队员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的位置踢间接任意球。如果球当时在罚球区内,则该间接任意球应在比赛暂停时距球最近的罚球区线上执行。如果替换队员不在换人区进行替换,裁判员可在死球时对这违规替换上场队员和下场队员进行黄牌警告。

二、队员装备  

(一) 参赛队员一律不许戴眼镜,不得使用或佩戴可能危及自己及其他队员的装备或任何物件(包括各种珠宝饰物)。

(二)守门员上衣颜色与队员区别,可穿长运动裤。   

(三) 足球鞋,帆布面胶钉鞋,帆布面胶平底鞋。   

(四) 违反上述规定裁判员可令其更换,不更换不准上场。 

三、比赛规则:

全场比赛时间为30分钟,上、下半场各15分钟,中间休息10分钟;比赛无越位限制,角球和任意球可直接射门得分。其他规则与大场足球相同。   

四、比赛开始   

(一)掷币选择场地、猜中的选择场地、对方开球。下半场开球和场地互换。  

(二)比赛开始前双方队员在中圈两边列队,两队相互致意、握手、交换信物。开球时双方队员站在各自场内(以中线为界),开球的对方站在中间。  

(三)中圈开球不能直接射门得分。   

五、比赛进行及死球   

(一)凡球从地面或空中全部越位球门线或边线,或裁判员已鸣哨作出的判罚均视为死球。

(二)凡队员已有犯规但裁判员不鸣哨判罚,或球从门柱、横梁场内裁判员,助理裁判员身上弹回场内均视为比赛进行。   

(三)死球后场上出现的犯规按规则处罚,处罚后按死球时的原来情况恢复比赛。在比赛进行中的犯规按规则执行和恢复比赛。  

六、计胜方法   

(一)凡符合《竞赛规则》将球的整体进入对方横梁下两门柱之间的球门线内,即为进球得分。   

(二)两队比赛,谁进球多谁为胜队,如果双方不进球或进球数相同即为“平局”。   

十一、任意球、球点球、角球、球门球、界外球  

(一) 任意球   

任意球有直接任意球和间接任意球两种,直接任意球直接入门得分,间接任意球直接入门不算得分,除非球入门前碰对方或本方队员进门可算得分。  

罚球程序:

1、将球放定在犯规地点。

2、对方队员距球至少5米。

3、在裁判鸣哨或示意4秒钟内将球踢出。

4、球被触动后即算比赛开始。  

罚则:

1、球在踢出前对方进入距球5米以内,裁判员应该罚球延至符合规则规定后再开出,对进入5米内的对方球员给予警告。

2、球踢出后没有碰到本方队员或对方队员、踢任意球者再次触球示为重踢,判给对方在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3、超过4秒钟才将球踢出,判给对方在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4、在本方罚球区内踢任意球,球要出罚球区比赛才算开始。在对方罚球区内踢任意球,球应放在距犯规地点最近的罚球区线上进行。

5、裁判员认为球是用助跑或跨步踢出的,判给对方在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二)罚点球      

罚球程序:

1、球放在罚球点上。

2、除主罚队员外,其余双方队员离开罚球区外,并到至少距罚球点5米。

3、对方未踢球前,守门员必须站在两门柱之间的球门线上。

4、主罚队员在罚球区举手向裁判示意,在裁判鸣哨后踢出。

5、球点球直接入门算得分。

6、为完成罚点球过程延长的时间踢出的点球,只要没有其它犯规,球进门有效(包括球在进门前,触及门柱、横梁、守门员身体或先后触及三者后进入门内)。  

(三)界外球   

五、六年级:掷界外球时双手后举过头顶,双脚不许离地,必须一次性把球掷向场内。

三、四年级发界外球踢球程序:

1、将球放在球出界处的边线上。

2、对方队中必须距球5米。

3、踢球队员一只脚站定在边线上,用另一只脚将球踢进场内(不能助跑或跨步踢球)。

4、必须在4秒钟内将球踢出。踢界外球直接进门不算得分。

罚则:

1、踢球队员违反上述规定,由对方在原处踢界外球。

2、踢球队员的对方违反上述规定应重踢。

3、踢球队员踢出的球没有触到对方队员再次触球视为重踢,判给对方在发生位置踢间接任意球,在罚球区内则判点球。

4、在本方罚球区内踢任意球,球可放在罚球区内任何一点执行。  

(四)球门球   

球的整体从地面或空中越过球门柱外的球门线,而最后踢或触球是攻方队员,判由守方守门员掷球门球。

罚球程序:

1、守方守门员站在本方罚球区内,用手将球掷出本方罚球区外,比赛方算开始。

2、掷球门球时,对方队员在球未被掷出罚球区之前应站在罚球区外。  

罚则:

1、球未出罚球区,任何队员踢或触及无效,重新掷球门球。

2、被守门员掷出罚球区后未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该守门员再次触及球时,判由对方在守门员触球处踢间接任意球(如果用手或臂触球即判直接任意球)。

3、守门员在罚球区内可以用手接对方来球和本方头顶回传球。但不能接本方队员用脚有意回传的球。违者判由对方在距球位置最近的罚球线上踢间接任意球。   

(五)角球   

球的整体从地面或空中越过端线后,而最后踢或触球的是守方队员,判为攻方踢角球。

踢角球的程序:

1、将球放定在球出线所在的球门线与边线的交点上。

2、踢球队员一只脚站定,用另一只脚将球踢出(不得助跑或跨步踢)。 

 3、必须在4秒内将球踢出。

4、对方队员要距球5米。

5、角球可以直接射门得分。

罚则:

1、角球踢出后未经其他队员踢或触及,踢球队员再次触球,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果用手或臂触及,判由对方踢直接任意球。

2、如果角球已合法放好位置,但踢球队员未能在4秒钟内将球踢出,判由对方在原处踢间接任意球。

胜一场积三分,平局各一分,负零分。循环赛结束后,以积分高低排定名次,取前三名给予奖励。积分相同时,依次比较相互胜负关系、净胜球、总进球数,成绩占优者排名靠前。

 

最终解释权归青铜峡市第三小学体育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