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依鲁克乡中心小学“阳光体育运动”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 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牢固树立学校 教育“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引导和鼓励广大中小学生走向操场、 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积极参加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体育活动,培养和发展学生个性特长,不断提高我县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努力构建和谐、文明及充满活力的校园。
二、组织领导:
组长:程璐 (校长) 副组长: 李丽莎(教学副校长)
组员:李奎军 丁强祖 刘新艳 各班主任
三、实施原则
1、坚持教育性与趣味性相结合原则。
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坚持育人宗旨,让学生在运动中陶冶情操、 磨炼意志、培养团结协作精神,遵循教育规律和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寓教于乐、寓学于乐、寓练于乐,促进学生体育意识的形成和体育锻炼习惯的养成。
2、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原则。
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面向全体学生,要与新课程改革相结合,活动的内容与形式要丰富多彩,能够满足不同学生个性发展的需求,促进学生身体、心理、和审美素质的全面提高。在普及的基础上要加强 学校课余体育训练,努力提高学校运动成绩,全面提升学校体育工作水平。
3、坚持校内与校外相结合原则。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以校内为主阵地,充分发挥校外基地的独特 功能,促进校内校外有机结合,密切配合家庭和社区教育,努力创建良好的课外教育环境,形成共同促进学生体质健康的合力。
4、坚持安全性原则。
在阳光体育运动的组织与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制定事故处理、应急措施,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提高学生自救和互救能力,避免和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活动的主要内容:
1、按新课程标准开足开齐上好体育课。认真做好眼保健操和课间操。
2、实行早锻炼的体育活动制度,进行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包括跳绳、踢毽子、游戏、跳跃等活动。
五、实施目标与方法
1、 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 。
各级、 各类学校要开齐开足体育课程 (小学 1~2 年级每周 4 课时,小学 3~6 年级和初中各年级每周 3 课时),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或挤占体育课时。要以我校“教学质量年、课堂教学效益年”活动为契机,因地制宜,增加课程内容 的选择性,创新活动形式,恢复具有一定运动技能(如体操等)项目, 推广增强学生心肺功能的长跑运动。逐步提高学生参与活动的自觉性和能力,保证每个学生至少掌握两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引导学生树立“终身体育”的理念。
2、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各地、各校要把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日常教学计划,不得随 意挪用或挤占课外活动时间,精心安排,确定体现特色的 2~3 个项目, 努力形成学校的体育品牌。中小学要大力倡导和推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将每天上午课间操时间延长至 25—30 分钟。在每周教学日中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必须安排一节课体育活动,做到时间、场地、内容、学生、指导教师“五落实”。寄宿制中小学都要实行学生早操制度,确保学生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要拓展活动内容,做到“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活动、周周有安排、月月有比赛”,使学生在系统的锻炼中增强体质、掌握技能、养成习惯。实现人人“达标争优、强健体魄”目标。
5、建章立制,确保安全。
为了保证阳光体育运动健康有序地开展,各地、各校要建立和完善 各项安全制度,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应急预案。要防止体育锻炼中意 外伤害事故的发生,鼓励学校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依据《江苏 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办理学生伤害事故校方责任保险,为学校处理好意外伤害事件提供保证。
6、加强督查,表彰奖励。
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每天锻炼一小时作为 督导的工作重点,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