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回小校园足球课余训练管理制度

以校长为组长、主管体艺副校长、主管教学副校长、主管德育副校长为副组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少大队辅导员、体育组教师为组员的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

贺兰回小校园足球课余训练管理制度

 

1、以校长为组长、主管体艺副校长、主管教学副校长、主管德育副校长为副组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少大队辅导员、体育组教师为组员的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校园足球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处(德育处分管)、保障处(总务处分管)、综训处(体艺处分管)、教育处(教导处分管),各处室间互相协调、分管到位。由学校督学负责对校园足球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2、明确岗位责任,组织上层层把关,各项目上有专人负责。

3、坚持开展落实好每天1.5小时的足球运动队训练制度,充分利用各种体育活动的设施,发挥训练功能。

4、三至六年级体育教师要认真组织落实好每学期五次的日常班级足球友谊赛。

5、学校体育经费坚决予以保证,后勤予以保障,班主任全力支持好学生的课余训练,配合体育教师搞好训练工作。

6、由总务处负责根据训练情况不定期地增添了必须的体育器材和运动设施。

8、在逐年提高体育教师训练福利的同时对负责带运动队的教师和教练员,每学期给予一定的津贴补助和课时补贴;对于运动队在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期末给予带队教师和运动员重奖,并在评优评先中优先对待。

9、组织体育教师积极参加足球培训和裁判员培训,注重教师和教练员训练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持续提高。

10、在体育训练的同时,要注重运动员学业成绩,良好道德品质、训练水平的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