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第十九完全小学2017年阳光体育方活动案

锻炼和发展学生的素质和能力,培养学生成为德才兼备、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的一代新人。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增强广大青少年学生的体质,促进和谐校园的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结合我校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北湖区教育局有关学校体育工作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健康第一”、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阳光体育运动为载体、以体育运动为题材,在全校掀起体育锻炼热潮,提高全校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锻炼和发展学生的素质和能力,培养学生成为德才兼备、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的一代新人。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阳光体育运动的顺利开展,学校成立了十九完小阳光体育运动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珏琳

副组长:廖琳峰、李坚、王静

成员由各中层处室体育教研组长与班主任组成,负责对全校阳光体育运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三、工作原则

()遵循教育性、科学性、趣味性原则。阳光体育运动应坚持育人的宗旨,遵循教育发展和体育运动规律,符合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寓学于乐,寓练于乐,避免成人化。

()遵循全面性原则。阳光体育运动的内容与形式要丰富多彩,能够满足不同特长、不同兴趣、不同层次学生的发展需要,促进中小学生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全面提高,并形成在普及与提高的基础上良性发展的局面。

()遵循自主自愿与积极引导相结合原则。教师要因势利导、因材施教,充分尊重学生的自我选择权和自主活动权,为学生营造一个自主讨论、组织、操作、交流和评价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遵循安全第一原则。要加强安全教育,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和防范措施,避免和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遵循与体育课教学相结合原则。坚持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体育课时的规定,开足、开齐并上好体育课,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课时。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通过体育教学,教育和引导学生积极参加阳光体育运动。

()遵循与课外体育活动相结合原则。配合体育课教学,保证学生每个学习日有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将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育计划,形成制度。大力推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形式,积极创建小学快乐体育园地,加强学生课余体育训练。通过广泛开展学生体育竞赛、主题鲜明的集体项目、具有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的学生体育活动等,不断丰富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形式和内容。

四、活动主题及对象

()活动主题:我健康 我阳光 我成长 我快乐

()活动对象:全校学生

五、时间安排

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由大课间活动(眼保健操、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等活动组成。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时间构成为:35分钟的大课间活动、25分钟课外体育活动。

六、工作要求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班要充分认识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重要性,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把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作为推进素质教育、活跃学生课余生活、培养学生健康生活方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校园广播 、宣传窗、黑板报、家校通、会议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健康第一”、“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快乐生活一辈子”等口号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全校教师、学生、家长深刻领会实施阳光体育运动的重要意义。要充分利用媒体、大型体育活动等载体,广泛宣传阳光体育运动的进展情况和实施成果,从而营造有利于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开展、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

()完善制度,保证安全

各年级要建立和完善各项活动制度,制定切实有效的体育活动安全预案,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因地制宜,制定规划。组织学生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是学校教育的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各年级要根据学校阳光体育运动实施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实事求是地制定和落实实施方案,并在实践和探索中不断完善,形成特色。

()加大投入,统筹资源。要把购买体育器材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要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场地建设和体育器材配备,完善学校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设施,为实施阳光体育运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同时,要积极利用现有条件,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就地取材,改善活动设施。要充分利用当地的社会教育资源,以满足学生掌握至少2个项目日常锻炼的体育技能的新要求,不断拓展课外体育活动空间。

郴州市十九完小

                                                                  20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