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马鞍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2016-2017学年上期“大课间活动”实施方案

确保学生每日在校的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在本学期我校继续大力开展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落实“健康第一”的思想,积极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确保学生每日在校的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在本学期我校继续大力开展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设置丰富多彩的社团和兴趣小组项目,让学生得到各种形式的锻炼。并推进校园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让每一名师生都参与到其中,切实提高师生身体素质和身心健康水平。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努力使我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从而让学生养成积极主动的体育锻炼习惯,进一步推进校园仁爱体育文化建设。

 

二、领导小组

    组长:宾亚君

    副组长:曹群艳

组  员:周慧  杨海燕  陈水泉  王林 付玉兰  罗敏  肖前辉 

罗雄  练佳  李曲涛  张健  尹开全  何锦玲  徐金忠 杨序辉 

 

三、活动时间

春冬季:9:55-10:30

夏秋季:8:55-9:25

 

四、活动地点

学校操场

 

五、活动内容

(一)、春冬季

1、热身操(4分钟)  “小苹果”

2、啦啦操 (3分钟) “BOOM”

3、广播体操(5分钟)  小学“七彩阳光”;初中“舞动青春”

4、纵队跑(6—8分钟)

5、放松操(3分钟)  “仁爱之歌”

 (二)、夏秋季

1、热身操(4分钟)  “向快乐出发”

2、广播体操(5分钟)  小学“七彩阳光”;初中“舞动青春”

3、武术操(4分钟)小学“英雄少年”;初中“旭日东升”

4、阳光冬季长跑(4分钟)

5、放松活动(3分钟)  “虫儿飞”

 

备注:值日教师统一组织不能参加活动的学生和异质学生,进行其他有益的体育锻炼活动。

 

六、活动要求               

 1、班主任为班级活动的第一责任人。是负责班级学生大课间活动的组织者、实施者与安全教育责任者,副班主任教师为班级学生课外活动的协助者。

  2、每位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各种活动的规则要求,听从指挥和安排,并按时参加活动。

    3、每个班级应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确保安全责任事故为零。活动前组织学生对活动的规则学习了解,要认真进行安排并认真做好场地、器材的准备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有生理缺陷的学生不能参加相应的活动,教师应做好安排工作。

    5、活动制定好意外事故发生的应急处理预案,确保活动中师生生命安全。

 

                                       马鞍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2016.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