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校长杯”景芳中学校内五人制联赛比赛规则
参照国际足联最新《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结合本次比赛的情况,特对本次五人制足球比赛竞赛规则作如下规定:
一、比赛场地
联赛比赛场地为学校五人制足球场,明星赛场地为学校七人制足球场
二、参赛队员
参赛人员由各班级选派,为本班级在校在读学生。
三、比赛用球
比赛采用4号五人制专用球,气压标准不得超过0.4个大气压。比赛用球由学校指定。
四、比赛装备
参赛球队上场队员除守门员外服装统一。运动员不得穿金属底比赛鞋,守门员上衣必须区别于双方球员。
五、替换队员
比赛中,无论比赛进行中还是死球状态下,队员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进行替补交换,而且不用通知裁判员。替换队员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每场比赛开始前20分钟,各队教练员必须提交上场的5名队员和5名替补队员名单。
(二)除非特殊情况(如队员受伤)外,离场队员须由本方换人区离场。
(三)上场队员必须在离场队员完全越出边线后,方能从本方换人区进场。此刻,替补队员即成为场上队员,而被替换下场的队员则变成替补队员。
(四)替补队员无论上场与否,裁判员均有权对其行使职权。
(五)被替换的队员可以再次上场参加该场比赛。
(六)更换守门员。
1.比赛中,任何替补队员都可以替换守门员。
2.替换守门员可以随时进行,不需要考虑在死球状态下,也不需要通知裁判组,和其他队员的换人程序一致。
3.如果场上队员和守门员互换位置,则必须在死球时通知场上裁判员方可进行。
4.场上队员或替补队员替换场上守门员时,必须穿着守门员的服装,且背后的比赛号码必须还是自己原来的号码。
(七)出示红牌后的队员补充。
在比赛中,当场上有队员被红牌罚出场,那么,只有经过场外助理裁判的允许,替补队员才可以在其同伴被罚出场两分钟后,从本方换人区补充入场。但有下列条件:
1.如果场上人数多的一方在两分钟时间内攻入对方一球,则人数少的一方可即刻补充一名队员上场,不必满足两分钟的惩罚时间。
2.但如果人数少的一方在两分钟时间内攻入对方一球,或者人数相等的情况下,某队攻入对方一球,则人数不变,比赛继续直至两分钟的惩罚时间结束。
六、比赛时间
(一)比赛为30分钟,每半场各15分钟,中间休息不超过5分钟;比赛在死球期间不停表,但是当有特殊情况发生时,裁判员可以令比赛时间停止记录,如,裁判员出示红牌时,或者场上发生不得不停止比赛的非比赛因素出现时。无论停止比赛时间还是恢复比赛时间的记录,裁判员都应该明确向全场表示。
(二)暂停的使用
1.每队在每半场有一次1分钟暂停的权利。
2.如果比赛过程中有球队申请暂停,那么,半场比赛结束的时间则进行顺延,每一次暂停顺延1分钟。
七、中圈开球不能够直接得分
八、没有越位
九、不设累计犯规
十、铲球犯规
无论是场上队员还是守门员,在与对方争抢过程中,从正面或背后铲对方的脚下球,无论铲到球与否;或者从对手的侧面进行铲球时,带有危险性或猛烈性的动作,无论铲到球与否,都应判罚直接任意球的犯规。
十一、干扰守门员
比赛进行中,队员在无球状态下,在对方守门员的身前阻碍其在本方罚球区内的移动,应判罚间接任意球的犯规。
十二、守门员接回传球
回传次数不限(若守门员在禁区外用手触球,则判罚直接任意球)。
十三、4秒钟规定
守门员在本方半场,用手或脚触及球或者倒地扑救球后控制球的时间超过4秒钟,将被判罚间接任意球的犯规;运动员在发角球、任意球、界外球的时间超过4秒钟,都应判罚犯规,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或由对方重新踢界外球。4秒钟的计时裁判员应从防守队员退出5米之后开始读秒;防守队员如果拒不推出5米或者在球发出之前重新进入5米并干扰到对方的发球,则应受到裁判员的黄牌警告。
十四、球门球
发球门球必须是守门员用手发球,直接发进球门不算得分(活球可以用脚踢,进门得分有效)。守门员发球门球的时间不得超过4秒钟,否则也将被判罚间接任意球。
十五、界外球
界外球用脚踢,直接踢进球门不算得分;踢界外球时,脚不可以完全进场;球必需放稳在出界的地点,球可以压线,也可以在线外不超过25公分的地方,但不能够完全放在场内。
十六、球点球
踢球点球决定胜负:当需要踢点球决定胜负时,所有符合资格的场上队员和替补队员都必须参与踢点球,其它要求和十一人制足球比赛的规定一致。首轮双方各出5名队员轮流踢点球,如果在5轮结束后仍没有分出胜负,则进行1+1决胜,直至分出胜负为止。踢点球决胜时,双方人数必须对等。
十七、换人区
换人区设在本方替补席前方。上下半场双方交换替补席。
十八、比赛终止
在比赛开始前,如果任何一队少于3人则比赛不能开始。在比赛中,任何一队在场上队员人数少于3人(包括守门员),比赛将被终止,比赛结果由组委会裁定。
十九、停赛和纪律处罚
(一)在比赛期间、一名运动员累积三张黄牌,自动停赛一场,红牌自动停赛一场(纪律处罚按处罚决定执行)。
(二)凡在比赛期间发生严重暴力行为的个人和队伍,组委会将视情节,取消其个人参赛资格,直至取消球队成绩。
(三)比赛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和事件,由组委会根据比赛监督、裁判员的报告做出处理,并报组委会备案。
(四)队伍和运动员必须服从裁判对比赛所做出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