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小学 阳光体育运动会竞赛规程

2017年中小学 阳光体育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无棣县教育局   无棣县体育局

承办单位:第三实验学校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无棣县教育局普教科,负责竞赛        的组织管理等工作。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暂定)

时间:2017年4月20--21日(集体跳绳和集体踢毽子

      项目于3月下旬前完成)

地点:无棣县第三实验学校田径场

三、项目设置

    1、比赛设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三个组别

2、竞赛项目

小学男子组:100m、400m、4*100m、跳高、跳远、铅球(3kg)、多人绕8字跳绳(男女各5人)、多人踢毽子(30人*30秒/人,男女各15人)、双人单摇跳绳(1分钟)共9项。  

小学女子组:100m、400m、4*100m、跳高、跳远、铅球(3kg)、多人绕8字跳绳(男女各5人)、多人踢毽子(30人*30秒/人,男女各15人)、双人单摇跳绳(1分钟)共9项。

初中男子组:100m、200m、400m、1500m、4*100m、4*400m、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kg)、多人绕8字跳绳(男女各5人)、多人踢毽子(30人*30秒/人,男女各15人)、双人单摇跳绳(1分钟)共13项。

初中女子组:100m、200m、400m、1500m、4*100m、4*400m、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多人绕8字跳绳(男女各5人)、多人踢毽子(30人*30秒/人,男女各15人)、双人单摇跳绳(1分钟)共13项。

高中男子组:100m、200m、400m、1500m、4*100m、4*400m、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kg)、多人绕8字跳绳(男女各5人)、多人踢毽子(30人*30秒/人,男女各15人)、双人单摇跳绳(1分钟)共13项。

高中女子组:100m、200m、400m、1500m、4*100m、4*400m、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多人绕8字跳绳(男女各5人)、多人踢毽子(30人*30秒/人,男女各15人)、双人单摇跳绳(1分钟)共13项。

四、参赛办法

1、运动员报名人数:小学组男女各10人,初中组男女各10人,高中组男女各20人,各单位上报领队、教练员各1人。(参加多人绕8字跳绳、多人踢毽子运动员不占各学校报名人数)

2、田径项目小学、初中每个运动员限报两个运动项目,每个运动项目限报3人,高中组运动员限报三项,可兼报接力项目、多人8字跳绳、多人踢毽子。

3、双人单摇跳绳各学校男女组各报两组,多人绕8字跳绳和多人踢毽子各学校限报一队,采取区域性比赛,分四个区域提前进行。

五、竞赛办法

1、田径项目竞赛采取国家审定的最新田径规则

2、多人绕8字跳绳和多人踢毽子比赛分五个比赛区域同时进行, 赛区安排如下:

1)赛区一:第三实验学校田径场

参赛学校有:

小学组:第一实验学校、第二实验学校、第三实验学校、棣丰街道小学、清华园学校

初中组:第一实验学校、第二实验学校、第三实验学校、清华园学校

(2)赛区二:西小王镇中学田径场

参赛学校有:

小学组:柳堡学校、常家学校、西小王镇小学、佘家镇小学、

水湾镇小学

初中组:柳堡学校、常家学校、西小王镇中学、佘家镇中学、

水湾镇中学

(3)赛区三:碣石山镇足球场

参赛学校有:

小学组:碣石山镇小学、埕口镇小学、鲁北实验学校、小泊头

镇小学

初中组:碣石山镇中学、鲁北实验学校、小泊头镇中学

(4)赛区四:信阳镇中学田径场

参赛学校有:

小学组:棣州希贤学校、海丰街道小学、五营回民学校、信阳

镇小学、车王镇小学

初中组:棣州希贤学校、海丰街道中学、五营回民学校、信阳

镇中学、车王镇中学

(五)赛区五:职业中专田径场

参赛学校:无棣一中、无棣二中、职业中专、博翱高级中学

比赛规则:

(1)多人绕8字跳绳:计时开始后,本组两名队员抡绳,其他

8名队员从一侧全部跳到另一侧,算完成一组,计时3分钟,时间结束,没有完成一组的取消该组计数,数量相同者,按照最后一组通过的人数多者胜。

(2)多人踢毽子比赛:本项比赛各队共30参加,队员们按照

顺序站在直径为1.5m圆形比赛区外,每人一毽,第一名参赛队员持毽子在圈内做好准备,当听到裁判员发出开始指令后,开始计数,每人踢30秒,时间一到,第一名队员出比赛区,第二名队员进比赛区继续比赛,依次类推,中间时间不停顿,直到最后一名队员完成比赛,用时15分钟,计算总数。

    3、四个赛区同时进行比赛,直接进行决赛,当场公布成绩。

4、各项目根据报名人数决定赛次,各赛次的参赛者由前一赛次的名次和成绩决定。

5、不足录取名次的比赛减一录取,如只有一人报名的项目取消该项目的比赛。

六、报名办法和运动员条件

1、报名程序采取网上统一报名。

2、运动员必须是本校在籍学生。

七、计分与奖励

1、单项奖:各组别按成绩前8名,分别按9、7、6、5、4、3、

2、1分计分,接力、集体跳绳加倍计分,集体踢毽子按24、20、18、16、14、12、10、8分计分。每打破一项县记录加10分。各组别不足8人者,都减一录取,减1计分。

2、团体奖:按运动员在个项目中积分排列名次,分别奖高中组前三名、初中组前八名、小学组前八名,如遇积分相等,以第一名名次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3、本次运动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长和优秀裁判员。

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1)各学校按要求数量推报裁判员,计10分,人数不够的去5分,不推报的直接取消评选资格。

(2)各学校推报裁判员如因违反《裁判员守则》被辞退的,取消评选资格。

(3)各学校运动员能文明比赛,遵守《运动员守则》,满分20分,如有违反,视情节给予扣分,情节严重者,取消评选资格。

(4)各代表队所在区域卫生情况,满分20分,半天一统计,视区域情况给予扣分。

(5)运动会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资格。

(6)被评为优秀裁判长的,所在学校在评选中加10分。被评为优秀裁判员的,所在学校在评选中加5分。

优秀裁判长评选办法:由教育局根据个裁判长在竞赛期间的表现确定人选。

优秀教练员的评选办法:各运动项目冠军的指导教师(田径项目和双人跳绳限一人,集体跳绳和集体踢毽子限两人)。

优秀裁判员评选办法:由本组裁判长根据竞赛期间表现确定人选。

八、其他

1、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违者取消运动员参赛资格,并在学校运动会总分中扣20分,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通报全县。

2、加强运动期间的安全工作。

3、报名时各学校按要求人数上报专业体育教师为裁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