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仁县首届“新华杯”校园足球联赛

为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通知》精神,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和谐发展,特举办首届“新华杯”校园足球联赛。

安仁县第一届“新华杯”校园足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赛事名称:

安仁县第一届“新华杯”校园足球联赛

二、主办单位

安仁县教育局  安仁县新华书店

三、承办单位

安仁一中  安仁二中   思源实验学校 

四、竞赛时间

2016年5月24——5月29日

五、竞赛地点

高中组:安仁一中    初中组:安仁二中    小学组:思源实验学校

六、参赛单位:

高中组:安仁一中、安仁二中、安仁三中全部参赛  

初中组、小学组: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实验学校、思源实验学校)和郴州市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安平中学、华王中学、宜溪中学、城关中小、安平中小、牌楼中小、灵官中小)全部参赛。

    七、竞赛分组

    高中男子组、初中男子组、小学男子组、小学女子组共四个组别。

八、参赛办法

(一)运动员资格:运动员必须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无慢性疾病,近三年无重大手术、经医院体检证明身体健康的本校在籍在校在读的学生。

(二)报名:各单位在5月5日-10日统一组织在网上报名。高中组每队运动员不得超过18人,初中组每队不得超过14人,小学组每队不得超过10人。思源实验学校同时参加初中组和小学组的比赛。各组别每队领队1人(必须由校长或分管副校长担任),教练员1人。报名网址: http://www.ydh800.cn/Sign/,报名时还要做到:在报名网站中的参赛证上,上传本校运动员大头相,相片必须清晰可认,不得上传全身照或半身照。各队运动员报名单一经确认不得更改,未报足名额的不得补报。

(三)报到:各校于赛前一天到教育局基教股报到并领取参赛证、秩序册,同时交纳纪律保证金200元(无违纪者赛后退还)。凡违纪、虚报学段、涂改参赛卡、冒名顶替等,一经查出,取消比赛代表队资格和没收纪律保证金,并全县通报。

(四)各校必须与参赛运动员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每场比赛领队必须到场。

五)报名运动员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并为参赛学生购买保险,报名时须出示健康证明及保险单据。

九、竞赛办法

(一)赛制:高中组十一人制,初中组七人制,小学组五人制。

(二)高中组、初中组:

采取单循环积分赛赛进行比赛,按比赛积分确定名次,积分多者列前。

    (三)小学组:

1、第一阶段(单循环赛):

(1)参赛队分A、B两个小组进行小组循环赛;

(2)小组赛设种子队,实验学校为A组种子队、城关中小为B组种子队,其他单位按抽签结果分配到A、B两个小组进行比赛,决出小组1、2、3名。

2、第二阶段(交叉淘汰赛):

(1)小组前两名进入交叉赛(A1-B2,B1-A2),交叉赛的两个胜队进行比赛,决出1、2名,交叉赛两个负队进行比赛,决出3、4名。

(2)A、B两组的第三名进行比赛(A3-B3),决出5、6名。

(四)决出名次办法:

1、单循环赛:比赛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按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若积分相等,依下列条件顺序排列名次:(1)积分相等队之间比赛胜者名次列前;(2)积分相等队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3)积分相等队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4)若再相等,则抽签决定名次。

2、交叉淘汰赛:每场比赛均决出胜负,如在规定时间内比赛双方比分相同,不进行加时赛,以互踢点球的方式决胜负。

3、各队工作人员、运动员凡在场内场外动手打人,无理取闹,仲裁委员会接到报告,经调查核实、组委会同意,对该队予以扣分处罚,每一人扣2分并通报批评。

十、比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用球:高中组使用5号球,初中组使用4号球,小学组使用3号球,均由联赛组委会提供。

(三)比赛时间:

1、所有场次比赛,必须严格按照联赛组委会所安排的日程和规定的时间进行。

2、十一人制全场比赛80分钟(上下半时各40分钟),七人制全场比赛60分钟(上下半时各30分钟),五人制全场比赛40分钟(上下半时各20分钟)。中场休息一律为10分钟。

(四)运动员资格确认及资格审查

1、比赛前一天召开赛前联席会。

2、参赛时,运动员必须出示本人参赛证,否则不能上场比赛。

3、每场比赛前30分钟,各队教练员必须提交上场队员和替补队员名单。

4、每场比赛不限换人次数,比赛时被替换下场队员不得重新被换上场,未填报的替补队员不得上场比赛。

(五)比赛服装:

1、各参赛球队必须准备颜色不同(颜色1浅、1深)的两套比赛用服和护袜。运动员必须穿胶足球鞋和护腿板。

2、比赛上衣背后、胸前和短裤必须印制号码,号码必须与报名表相符,不得更改、不得无号、不得重复。

3、守门员上衣颜色必须与其他队员有明显区别。

4、场上队长必须佩带6厘米宽且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六)黄牌、红牌:

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被裁判出示红牌、或在两场比赛中累计两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小组赛阶段的红黄牌带入交叉淘汰赛阶段。

(七)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不得佩戴任何饰物以及(有框)眼镜等危险物。

(八)弃权的处理:

1、运动队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参赛,经组委会同意,可按弃权处理,判对方2:0胜。

2、如运动队自行决定某场比赛弃权或罢赛,除判罚该队所有比赛都判对方2:0胜外(包括已赛和未赛的场次),判该队为最后一名并通报批评。

十一、录取及奖励办法

1、高中组取第一名,初中组取前两名,小学组男、女各取前三名。获奖的代表队运动员发给荣誉证书,获奖学校由大会颁发奖牌,发给奖金:第一名奖3000元、第二名奖2000元、第三名奖1500元。

2、未获得名次的学校由大会颁发优秀组织奖奖牌,并发给奖金1000元。

3、联赛评选优秀裁判员、优秀教练员、优秀球员,颁发证书。

十二、裁判员

1.裁判长和裁判员由教育局统一指派。

2.裁判员带裁判装备于比赛前一日上午8:30前到教育局报到。

十三、参赛经费

(一)各代表队及指派随队裁判工作人员的往返差旅费,比赛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一律回原单位报销。

(二)裁判员、大会工作人员工作期间补助由大会负责。领队教练员补助由单位负责。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大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安仁县教育局

   安仁县新华书店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