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省阆中中学校
校园足球联赛(新城赛区)《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四川省阆中中学校
二、承办单位:
阆中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三、竞赛日期及地点
时间:2016年11月1日—2016年11月30日
周一至周六 16:30-17:40
地点:阆中中学新城校区足球场
四、参赛单位
高中一年级(16个)
高中二年级(15个)
五、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班在读学生;
六、参赛办法
(一)报名人数: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0-14人。
(二)校园足球联赛服装:每队必须有两套号码清晰的校园足球联赛服装,守门员服装必须与其他队员的服装有明显区别。
七、竞赛办法
1、校园足球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2、采用7人制,校园足球联赛分为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使用 5号球。
3、每场替补队员人数不限,但在一场校园足球联赛中被换下的队员不得重新上场。队员一律穿布面胶鞋,不得穿皮面鞋。 全队服装统一,号码清楚。
4、根据报名情况采用小组循环赛和交叉淘汰赛,如果在校园足球联赛中出现假球现象(让球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全部成绩,全校通报。
5、小组赛记分办法:小组赛赢一场记3分,平一场记一分,负一场记0分。交叉淘汰赛如遇平局则采用球点球决定胜负。
八、成绩计算办法
(一)、校园足球联赛名次计算办法
1、本次联赛采用小组循环赛,小组前两名进入交叉淘汰赛。
2、各年级分别录取前六名给予表彰。
3、设"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
4、获得前三名的教练员作为“优秀教练员”给予表彰。
九、报名与报到
1、参加校园足球联赛的各队须在2016年10月28日前,将参赛名单交体育组杨鑫老师处。
2、10月31日下午4:30点在阆中中学新城校区学术报告厅召开各班领队、教练员联席会。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修改权属阆中中学校。
联系人:杨 鑫 电话 18990851501
四川省阆中中学校
2016年11月
2016年四川省阆中中学校校园足球联赛
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为了开好2016年四川省阆中中学校校园足球联赛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组委会决定,在本届校园足球联赛中,开展“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活动。通过评选,更好地宣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扬团结拼搏、公正竞赛的体育道德风尚,真正做到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一、评选对象
(一)各参赛运动队;
(二)运动员;
(三)裁判员。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执行《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中对运动员和裁判员的有关要求,严格遵守《运动员守则》、《裁判员守则》、《教练员守则》。
(二)遵守赛场纪律,端正校园足球联赛作风,尊重对方,尊重裁判,尊重观众。
(三)认真对待每一场校园足球联赛,奋力进取,顽强拼搏,胜不骄,败不馁。
(四)裁判员在执行任务时要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不徇私舞弊,不搞不正之风。
(五)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
(六)关心集体,团结友爱,爱护公物,勤俭节约,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三、评选办法
(一)在竞委会领导下,结合宣传教育工作,设立评选工作小组,并有专人负责。
(二)评选运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由各参赛队,裁判组推荐,经评选小组评议,报竞委会审批。
(三)评选运动员和裁判员“体育道德风尚奖”, 由各参赛队和裁判组提名,评选组汇总,报竞委会审定。经竞委会批准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运动队、运动员和裁判员名单。
四、评选名额及奖励
(一)运动队按8:l的比例评选。
(二)运动员按8:l的比例评选,不足4人不评。
(三)裁判员按10:l的比例评选。 运动队集体授予体育道德风尚奖锦旗,运动员、裁判员个人给予奖励。
五、注意事项
(一)各项目组委会在评选工作中药加强体育精神与道德的宣传教育,奖评选活动与赛时教育管理结合起来,防止将评选活动形式化。
(二)评选工作应把重点放在运动队,促使领队、教练员在抓好训练的同时,抓好全队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勉强凑数,不搞形式主义,不搞照顾。要注意赛场表现和平时表现相结合,技术水平和道德作风相结合,使评选活动有利于运动队之间和运动员之间的团结和竞争,促进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