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春季“旗长杯”足球联赛竞赛规程

2016年春季“旗长杯”足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 小学联赛

(一)主办单位:东乌旗教育科技局

(二)参加队:全旗各小学男女校队、3-6年级男女年级队

    (三)参赛运动员资格:

1.参赛运动员为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必须经旗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且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小学生。

2.各参赛队所有运动员必须属同一所小学。

3.没有参加意外保险、合作医疗等保险的学生一律不能参赛。

  (四)竞赛日程和竞赛办法

1.比赛时间: 校队比赛2016年4月22至24日。年级队比赛另行通知。

2.比赛地点:东乌旗蒙古族实验小学

3. 联赛参加办法:每队限报运动员15人,领队1人、教练员1人,队医1人、各校领导全程随队。

    4.竞赛办法:循环赛:

决定名次方法:

  (1)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各得1分,负一场得0分。

  (2)全部比赛结束,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3)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a积分相等队之间同一阶段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b积分相等队之间同一阶段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c积分相等队之间同一阶段相互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d积分相等队同一阶段全部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e积分相等队同一阶段全部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f积分相等队同一阶段全部比赛红牌数少者,名次列前。

    g积分相等队同一阶段全部比赛黄牌数少者,名次列前。

    h抽签。

   (五)竞赛规则及特殊规定

1.比赛实行8人制,采用中国足球协会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2.足球比赛用球男、女均为4号球。

3.比赛全场时间为40分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

4.每场比赛可以替换5名运动员,运动员一经替出不得复入。

(六)报名:4月15日前将《报名表》、《存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体卫艺股。

 二、初中联赛

(一)主办单位:东乌旗教育科技局

(二)参加队:蒙古中学、第二中学男女校队和男女年级队

(三)运动员资格及参赛条件

1.参赛运动员为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须经旗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且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初中生。

2.各参赛队所有运动员必须属同一所初中。

3.没有参加意外保险、合作医疗等保险的学生一律不能参赛。

(四)竞赛日程和竞赛办法

1.比赛时间2016年5月14日

2比赛地点:蒙古中学、第二中学

3. 联赛参加办法

    (1)每队限报运动员18人,领队1人、教练员1人,队医1人。各校领导全程随队。

    4.竞赛办法:主客场比赛

   (五)竞赛规则

    1.比赛实行11人制,采用中国足球协会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2.足球比赛用球男、女均为5号球。

3.比赛全场时间为60分钟(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

4.每场比赛可以替换7名运动员,运动员一经替出不得复入。

(六)4月29日前将《报名表》、《存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体卫艺股。

三、其他事宜

1.每队必须准备不同颜色(深、浅)的两套比赛服装和护袜,守门员运动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场上队员必须佩戴护腿板,足球鞋为胶钉足球鞋。

2.各阶段参赛运动员不得带眼镜,留怪异发型以及佩戴任何饰物,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3.比赛服的号码(上衣背后高25厘米,短裤右腿前高10厘米)必须与运动员报名单所填号码相符。无号、重号、号码不清不得上场比赛。

4.场上队长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5.各队自行设计队旗(备数面),队旗规格长30㎝、宽20㎝。每场比赛交换队旗。

6.录取名次与奖励

小学校队取前三、小学年级队和初中各组取冠亚。

 

    附件:1.2016年春季《旗长杯》足球联赛报名表

            2. 2016年春季《旗长杯》足球联赛存查表

        

                         东乌珠穆沁旗教育科技局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