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确保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切实将“减负提质”落到实处,特制定《泸定县职业中学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加强学校体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和主要方面,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使广大青少年学生在增长知识、培养品德的同时,锻炼和发展身体的各项素质和能力,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把减负提质工作落到实处。
二、活动主题
我运动、我健康、我阳光
三、实施对象
全校六个班级全体学生
四、活动时间安排
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时间由早操、课间操(大课间活动)、眼保健操、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等活动时间组成。
(一)学生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时间安排:25分钟的大课间、40分钟的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必须组织1课时的课外体育活动)及眼保健操,共为75分钟左右的体育活动时间。
具体安排如下:
1、大课间:学校在每天上午第二、第三节课之间安排25分钟的课间操,即大课间体育活动时间;
2、体育课:各班级每周安排二节体育课。
3、课外体育活动: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在下午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1课时的体育活动。
4、眼保健操:在每天上午第三节课和第四节课之间,一天组织学生做好一次眼保健操。
(二)住校学生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时间安排:15至20分钟的早操、25分钟的大课间、40分钟的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及眼保健操,共为90分钟左右的体育活动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早操:组织学生在每天早上起床后,开展15至20分钟的早操活动;
2、大课间:在每天上午第三、第四节课之间安排25分钟的课间操,即大课间体育活动时间;
3、体育课:每周二节体育课;
4、课外体育活动:放学后组织不少于30分钟的课外体育活动。
5、眼保健操:在每天下午第三节课和第四节课之间,一天组织学生做好一次眼保健操。
五、活动内容安排
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目的是组织广大青少年学生到阳光下、到操场上、到大自然中去,通过身体练习的方式,锻炼身体、陶冶情操、强健体魄。其活动内容应结合青少年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各学校实际进行,做到既有规定项目,又有各校特色,同时,所开展的各种运动项目应达到一定的运动密度和强度,真正起到运动效果的作用。具体内容如下:
1、早操的活动内容:以集体跑步、广播体操为主;
2、大课间活动内容:开展第九套中学生广播体操活动。
3、体育课内容:按照初中体育健康《课程标准》的要求组织开展教学活动;
4、课外体育活动内容:围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展“锻炼身体、达标争优”活动。可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篮球、排球、羽毛球、足球、踢毽子、跳绳、立定跳远、短跑、中长跑等各种达标活动,以及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体竞赛及“快乐体育活动”。
六、活动的组织实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领导。学校成立了“职业中学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学校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领导、协调、组织、监督和检查。
(二)各班级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确保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顺利开展。一、是要结合各班学生特色确定体育活动内容;二、是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由于运动场地不足、学生过多的班级要充分利用操场、走廊、排球场、篮球场等安排学生活动,确保活动时间和内容的落实;三、是要加强对各班级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监督和检查。
(三)明确工作责任制,确保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不折不扣的施行。各班级是落实学生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具体实施者。学校校长是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活动落实的统一领导、协调、保障;
学校政教主任是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组织责任人,负责活动的组织、规划、监督、落实;
学校教务负责人是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具体责任人,教务处负责活动的统一协调;
政教负责活动时间的安排落实;体育组负责活动内容、场地器材的安排和方案的制定;
总务后勤负责活动器材设施的添置和维修管理等保障工作。
学校班主任、体育教师是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直接责任人,早操、大课间、眼保健操、课外体育活动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实施,体育教师负责指导;体育课教学由体育教师按照有关要求负责组织落实。
七、有关要求
1、各班级接到本通知后,要结合各班实际,迅速对各班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时间安排及具体工作方案作出全面部署,确保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全面实施。
2、切实加强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各班级在组织开展体育活动时,要切实加强体育活动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从活动计划的安排、活动器材设施的检修、活动内容的选择、活动过程的组织管理,防范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健康安全。
3、本《方案》制定的落实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的规定,是开展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基本要求。各班级要在认真落实本《方案》规定的体育活动内容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班级体育活动,学校每年召开春、秋季运动会,申报“少年军校”秋季军训活动,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与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