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春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时间、地点:

暂定2016年4月20日至22日(或27—29日)在学校操场举行

二、参加范围:一至六年级学生

三、竞赛项目:

   单    项:一年级至二年级:30米 立定跳远

             三年级至六年级:5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

跳远、跳高、垒球、铅球(实心球)。

集体项目:一二年级30米迎面接力。   三至六年级4X100M接力、4X400M接力;

四、报名办法:

1、一至二年级30米、立定跳远男女各5名,30米迎面接力男女各报10名.

2、三年级至六年级,每人限报2项,每项限报3人,另可兼报接力,集体项目(4X100M接力、4X400M接力)男女各报4名

五、录取名次和记分办法

1、各单项取前六名(径赛取五名),按7、5、4、3、2、1记入总分。

2、集体项目按单项录取,按7、5、4、3、2、1记入总分。

3、团体总分按各项得分之和。

4、本次大会评三个精神文明班。

注:一二年级30米迎面接力为男女混合接力,三至六年级接力为男、女组分开进行。

径赛项目:30米、5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30米迎面接力、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

田赛掷部:垒球、铅球(实心球)

田赛跳部:跳远、跳高、立定跳远

大会组委会名单

主    任: 牟宗斌

副 主 任:谢莉、艾凡柳、国拥军、张惠音、罗燕、丁艳梅、毕晓曦、王曼

总裁判长:袁海军

径赛裁判长:袁海军(兼)

终点裁判长:唐廷婉

记 时 长:洪  铭

记 时 员: 艾  敬、金艳丽、吕忱卉、陈羽雪、张  瑨

高丽华、汤爱华、宋  婧、牟红艳、王道芹(学生五名)

发 令 员: 姚宏刚 、汪  鑫

终点记录: 张小雪、胡帆帆

终点裁判:严东云

起点裁判:王堂文、赵  瑞、田  华

田赛裁判长:淡昭珍

掷部裁判长:李  兰

掷部裁判员:董献国、邓冬菊、王  芳、李  亚、王  菊、牛  琨

跳部裁判长: 丁凡

跳部裁判员:李  婷、张 敏、黄小华、何 俊、吴红菊、孙宜清

沿线裁判员:一组:王  曼、毕晓曦(50米直道);二组:谢 莉、张惠音(校门弯道至乒乓球台中间);三组:艾凡柳、罗燕(壁画墙弯道至乒乓球台中间)

秘 书 组:刘慧云、望素华(学生两名)

安全保卫:国拥军

宣传报道: 丁艳梅、朱  蓉

卫 生 员: 张  瑨、朱  蓉

后    勤: 王  曼、王  菊

大 会 纪 律

一、遵守大会纪律,服从裁判裁决。

二、参赛班级按时到大会指定地点报到。

三、比赛场地严禁任意穿行,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

四、各班必须严格保持场上清洁卫生,爱护公物,否则不能参加精神文明班级评比。

 

裁 判 员 纪 律

一、裁判员必须尽职尽责,公正裁决。

二、大会期间必须按时到岗,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比赛的正常进行。

三、比赛时间有事需离开赛场,要向此项裁判长事先请假。

 

精神文明班级评比条件

1、遵守大会纪律,服从裁判裁决。

2、文明竞赛,顽强拼搏,赛出水平。

3、做文明小观众,为比赛队员“加油”, 各班严格保持场地清洁卫生,爱护公物。

4、在大会规定的地方就坐,不得在比赛场上任意穿行和影响裁判的正常工作。

5、积极投稿,宣传好人好事和先进事迹,注意质量,播搞效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