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区首届小学生足球比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巴中市巴州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承办单位:巴中师范附属实验小学
二、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4日至8日
地点:巴师附小总部(兴文)
三、竞赛项目
小学男子、小学女子
四、参赛单位
男队:清江学区、化成学区、曾口学区、鼎山学区、巴师附小、区一小、区三小、区四小、区六小、区七小、区九小、区十小、区十一小、巴师附小总部。
女队:清江学区、化成学区、曾口学区、鼎山学区、巴师附小、区一小、区三小、区四小、区六小、区七小、区九小、区十小、区十一小、巴师附小总部。
五、参加办法及要求
(一)各学校男队限报领队、教练各1人,裁判员(二级以上)1人,运动员15人。
(二)各学校女队限报领队、教练各1人,裁判员(二级以上)1人,运动员12人。
(三)参赛运动员(限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具有参赛学校小学正式学籍。
(四)所有参赛运动员凭身份证原件报名。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际足联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二)执行《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
(三)比赛赛制根据报名情况酌定。
(四)比赛男队采用7人制、女队采用5人制,每场比赛时间50分钟,上下半场各25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50分钟踢成平局,以互踢点球的方式决胜负。
(五)各参赛队须准备深浅不同颜色的两套比赛服装和护袜。
(六)比赛上衣背后的号码高25厘米,胸前小号码高10厘米,短裤左腿前面的号码高10厘米。
(七)比赛服号码必须为1—15号,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凡不符合规定均不得上场比赛。
(八)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须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
(九)比赛队员紧身裤的颜色与短裤的颜色必须一致。
(十)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且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袖标。
(十一)必须佩戴护腿板,穿布面胶鞋。
七、比赛要求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队,积极参赛,切实做好赛前训练准备工作。
(二)各参赛队全体运动员须统一着装参加开幕式,全面展示小学生的精神风貌。
(三)各参赛学校须为参赛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凡在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均由学校负责。
(四)适合参加足球运动的医院体检证明。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名次按参赛队的三分之一录取;
(二)另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
九、报名与报到
(一)各学校于10月20日前将报名表(加盖学校公章)、身份证复印件、运动员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1张、学校简介(60字以内)报巴师附小总部(兴文)李凤同志处(联系电话:18382859464),电子文档发82676474@qq.com。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二)请各参赛队教练员、裁判员于11月3日上午9:00在巴师附小总部(兴文)培训《足球竞赛规则》,各学校领队于11月3日下午3:00在巴师附小总部(兴文)会议室抽签,4:00召开领队会、教练会。
(三)各参赛队领队必须加强运动员政治思想教育,要对运动员从严要求,严格管理,教育运动员遵纪守法,遵守规程,尊重裁判和他人。为确保比赛期间各参赛队运动员的安全,安全工作实行领队负责制。
十、申诉与纪律
(一)比赛期间,凡对判决提出申诉者,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仲裁委员会处理,并交纳保证金500元。申诉期间,维持原判。待仲裁委员会处理结束后,及时将处理结果答复申诉者。胜诉退还保证金,败诉不退保证金。
(二)各参赛队要遵守比赛纪律。凡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停赛罢赛、打架斗殴等违反体育道德和纪律者,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警告、停赛、通报批评、取消参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组织奖”评选资格等处罚,并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其他
(一)本次比赛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二)各参赛队交通、食宿等费用回原单位报销。
(三)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归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