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区东坝小学第十三届象棋比赛规程
为丰富学生的文体生活,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校务处、体育组研究决定,举办东坝小学第十三届象棋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二〇一五年九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比赛地点
东坝中心小学一楼食堂
三、报名办法
本次参赛为五、六年级各班。比赛设个人奖,以班级为单位组队报名,每队由领队一名、运动员二名组成(男、女不限),各班级须填好报名表交体育组,报名截止日期为九月八日。
四、比赛办法
参照九九年“象棋竞赛规则”,视参赛队多少定比赛办法。
希各班接通知后,选拔运动员组队,积极参赛。
东坝小学
二〇一五年九月一日
一、裁判组:
魏建国
二、竞赛及奖励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99年版象棋竞赛规则。
2、本次比赛设个人奖,按年级分别取前四名。
3、采用“淘汰制”比赛办法,各运动员按抽签分台次进行比赛,每轮比赛三局两胜。
4、补充规定:
(1)每轮比赛总时间为30分钟,当比赛进行20分钟,棋局尚未结束,由裁判员给该台次读秒,30秒针1步棋,超时判负。
(2)提“和”
一方提“和”,对方同意,即判和棋。
理论上公认的和棋,可由裁判长判和。
读秒时,优势方提和,应由裁判长确认后判和,一方提“和”,对方不同意,在提“和”后十五回合中没有吃子,提和方可提请裁判判和。
(3)迟到15分钟,作弃权论。
5、在比赛过程中,出现纠纷,需申诉时,应当场及时向裁判长提出申诉,否则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