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塘中心小学
“小草杯”首届校园足球班级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丁塘中心小学
二、承办单位:丁塘中心小学体育组
三、参加单位:四至六年级
四、组织机构:
组长:马彦红
副组长:马瑞文 刘秋蓉
组员:马锋 各班班主任
五、仲裁机构:学校教务处及体育组
六、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4月20日(周一至周四每天活动课)
地点:丁塘中心小学足球场
七、竞赛组别和项目:
(一)班级组别:小学四至六年级在籍在校生。
(二)竞赛项目: 小学男女混合七人制足球比赛
八、参加办法:
(一)各队可报领队1人、运动员至少12人。
(二)各参赛班级运动员必须无重大疾病并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九、竞赛办法:
1、四、五、六年级六个班进行循环赛。
2、竞赛规则:
(1)根据最新七人制足球规则执行。
(2)上场比赛时,运动员需穿印有号码并且颜色统一的比赛服。
(3)比赛用球使用5号球。
(4)比赛时间为全场40分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间休息5分钟并交换场地。
(5)每场比赛前15分钟,教练员必须将填写的上场运动员和替补运动员名单提交第四官员(记录员);每场比赛可报名首发上场运动员7名,替补运动员5名,赛前没有填写的运动员不得参加该场比赛;被换下的队员不得复入。
(6)球场长60米,宽40米,罚球区宽度10米,球门区宽度4米,罚球点球距门线9米,中圈及罚球弧的半径及场上限制距离为6米,足球门宽度5.5米,高度2米。
(7)一张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的队员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
(8)比赛可穿带布足球鞋或胶钉的皮质足球鞋,上场队员必须戴护腿板;
(9)比赛如有一个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5人,比赛自然中止,视该队为弃权,判对方2:0胜,如比赛时场上比分超过2:0,则以当场比分为准;
如遇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比赛日比赛没有结束,择日举行相关名次比赛。
八、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三四年级组取一名,五六年级组取一名。
十、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为各班级在校在籍学生,非本校学生不得参加比赛。
(四)运动员违规参赛,将取消参赛资格和参赛队成绩。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 各单位按要求将报名表填好于4月1日前报教务处。
2. 报到时将对上报参赛运动员学籍等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不能参加比赛。
3.报名表迟交、未交的自动视为弃权。
(二)报到:
1、报到时间为比赛前15分钟到达比赛地点,赛前10分钟召开领队、会议,地点为足球场主席台。
十二、赛区管理
1、仲裁、比赛监督、裁判长及裁判员由体育组承担。
2、比赛设立仲裁委员会。
3、无论何时发生违反纪律事件,仲裁委员会必须召开会议做处分决定。
十三、处罚:
1、凡是经认定弄虚作假的运动员,在比赛开始前认定的取消比赛资格;在比赛中认定弄虚作假的运动员取消比赛资格,所在队取消该队名次、成绩,由后面的队依次递升。
十四、未尽事宜,由体育组另发补充通知。
十五、裁判长、裁判员、编排、组织、器材、场地等一切比赛事务由体育组及后勤组负责。
十六、裁判员名单
裁判长:马锋
裁判员:马锋 马瑞文 刘秋蓉
丁塘中心小学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