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塘中心小学“小草杯”首届校园足球班级联赛竞赛规程

根据全国中小学生阳光体育文件、同心县教育局、丁塘中心学校要求,为全面提高广大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培养拼搏意识和团队精神,丁塘小学校务处研究决定,在我校现有小学生校园足球活动的基础上,更加广泛地开展校园

  丁塘中心小学

“小草杯”首届校园足球班级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丁塘中心小学

二、承办单位:丁塘中心小学体育组

三、参加单位:四至六年级 

四、组织机构:

组长:马彦红

副组长:马瑞文  刘秋蓉

组员:马锋 各班班主任

五、仲裁机构:学校教务处及体育组

六、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4月20日(周一至周四每天活动课)      

  地点:丁塘中心小学足球场 

七、竞赛组别和项目: 

(一)班级组别:小学四至六年级在籍在校生。

(二)竞赛项目: 小学男女混合七人制足球比赛 

八、参加办法: 

(一)各队可报领队1人、运动员至少12人。 

(二)各参赛班级运动员必须无重大疾病并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九、竞赛办法: 

1、四、五、六年级六个班进行循环赛。

2、竞赛规则: 

(1)根据最新七人制足球规则执行。 

(2)上场比赛时,运动员需穿印有号码并且颜色统一的比赛服。

(3)比赛用球使用5号球。 

(4)比赛时间为全场40分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间休息5分钟并交换场地。 

(5)每场比赛前15分钟,教练员必须将填写的上场运动员和替补运动员名单提交第四官员(记录员);每场比赛可报名首发上场运动员7名,替补运动员5名,赛前没有填写的运动员不得参加该场比赛;被换下的队员不得复入。 

(6)球场长60米,宽40米,罚球区宽度10米,球门区宽度4米,罚球点球距门线9米,中圈及罚球弧的半径及场上限制距离为6米,足球门宽度5.5米,高度2米。

(7)一张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的队员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 

(8)比赛可穿带布足球鞋或胶钉的皮质足球鞋,上场队员必须戴护腿板; 

(9)比赛如有一个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5人,比赛自然中止,视该队为弃权,判对方2:0胜,如比赛时场上比分超过2:0,则以当场比分为准; 

如遇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比赛日比赛没有结束,择日举行相关名次比赛。 

八、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三四年级组取一名,五六年级组取一名。

十、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为各班级在校在籍学生,非本校学生不得参加比赛。

(四)运动员违规参赛,将取消参赛资格和参赛队成绩。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 各单位按要求将报名表填好于4月1日前报教务处。

2. 报到时将对上报参赛运动员学籍等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不能参加比赛。 

3.报名表迟交、未交的自动视为弃权。 

(二)报到: 

1、报到时间为比赛前15分钟到达比赛地点,赛前10分钟召开领队、会议,地点为足球场主席台。 

十二、赛区管理 

1、仲裁、比赛监督、裁判长及裁判员由体育组承担。 

2、比赛设立仲裁委员会。 

3、无论何时发生违反纪律事件,仲裁委员会必须召开会议做处分决定。 

十三、处罚:

1、凡是经认定弄虚作假的运动员,在比赛开始前认定的取消比赛资格;在比赛中认定弄虚作假的运动员取消比赛资格,所在队取消该队名次、成绩,由后面的队依次递升。

十四、未尽事宜,由体育组另发补充通知。 

十五、裁判长、裁判员、编排、组织、器材、场地等一切比赛事务由体育组及后勤组负责。

十六、裁判员名单 

裁判长:马锋

裁判员:马锋   马瑞文  刘秋蓉

 

                                           丁塘中心小学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