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青少年足球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全面落实教育部对“全国校园试点区”的工作要求;坚持硚口区校园足球“读好书、踢好球、做好人”的理念,发挥足球运动的育人功能;践行武汉市“阳光体育”的运动理念,增强学生的身体素质。
二、工作指南
《硚口区校园足球三年行动计划》
三、组织机构
(一)校园足球联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方荣清 李 静
副组长:刘卉芳 屠 巍 严 陈 陈海平
组 员:阮 涛 王淼淼 匡 波 郭建文 陈 文 郭俊萍 张志威 方 静 各年级主任
2、实施小组
组 长:刘卉芳
组 员:阮 涛 王淼淼 姜声和 张 巍 刘 亮 王建兵 苏海燕 赵 洁 吕 俊 邱 阳 彭 胜 贺莉君
(1)宣传组:由政教处和校团委组成。(负责人:阮 涛 王淼淼)
主要任务:协调足球联赛的各项工作,负责本次活动的参赛组织、宣传教育、比赛摄影和总结表彰等工作。
(2)竞赛组:由政教处、教导处、总务处、体育组组成。(负责人:阮 涛 郭建文 匡波 张 巍)
主要任务:政教处负责工作安排;教导处负责比赛日课程的协调,赛前的足球进课堂的课程落实;总务处负责赛事的后勤保障;体育组负责竞赛的编排、裁判员的培训、安排,体育器材的安排、比赛场地的整理等工作。
(3)裁判组:体育组 部分教师
(4)安全组:由政教处、医务室组成。(负责人:姜声和、彭 胜、贺莉君)
主要任务:负责奖状奖品的准备、卫生救护、安全保卫等后勤保障工作。
四、比赛时间及地点
4月7、8日中午12:30;下午3:30;学校操场
(4月6日中午13:00各班足球队长在三楼会议室参加抽签)
五、竞赛规程
(一)参赛班级:高一、高二各班(以班级为单位组队,不分组别)
(二)竞赛形式:五人制(男女不限)
(三)参赛须知:
1、各班可报运动员5—8人。
2、运动员必须是本班正式在籍(在读)学生。
3、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已办理学生平安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比赛规则
1、比赛采用最新审定五人制足球竞赛规程和相关规定。
①不设越位;②不允许故意冲撞;③不允许铲球;④发界外球时用脚踢入
2、比赛分上下半场,各12分钟,中场休息4分钟。
3、比赛采用淘汰制,常规时间打平直接点球决胜。
4、比赛时必须统一服装,不设专置守门员,整场比赛换人次数不限。
5、进球得分:球整体从球门柱间及横梁下越过球门线,而非攻方队员用手掷入、带入,故意用手或臂推入球门,均为攻方胜一球。
(本规程解释权为体育教研组,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六、比赛注意事项
(一)时间规定
1、各队队长应在规定的比赛开始前10分钟到记录台签到并填写登记表,如12:30开始比赛的,则双方队长应在12:20签到并填写登记表。
2、当比赛开始5分钟未上场的球队则被视为自动弃权,判对方3:0获胜,如12:30开始比赛的,则任何一方12:35仍未到场,则按上述规则处理,如双方均违反上述规定,则取消双方的比赛资格。
(二)装备规定
1、比赛双方不得佩戴危及双方的危险物品,比赛双方禁止穿硬钉球鞋,不符合上述规定者,将不允许上场。
2、各队队长应佩戴队长袖标。
(三)比赛换人
1、可按规则换人,替补队员应在比赛成死球时,由记录台向裁判示意换人,然后从中线处进场,且必须先下后上,即:离场队员完全跨出边线后,替补队员才能上场。
七、奖励办法:
1、本次校园足球联赛取集体前三名,另设最佳射手奖。
2、评选最佳阵容,调整组建校足球队参加市区比赛。
武汉市第29中学政教处
201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