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哈中心学校“校园足球赛”活动方案

拉哈中心学校“校园足球赛”活动方案 (2015——2016学年度)

一、指导思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是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贯彻落实健康第一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将“阳光体育、快乐足球、健康体魄”的理念深入学生内心,吸引学生走出教室、走向操场、走向大自然,掀起体育锻炼的热情。决定开展2015至2016学年学校校园足球赛。

二、领导组织:

组长:秦密江

副组长:龚信海、李树山、于海春

成员:关英明、朱虹、吕艳玲

三、比赛时间:2016年3月中旬

四、参赛对象:六、七、八年级各班足球队 

五、比赛地点:学校操场 

六、比赛方式:  

1、同年级各班级足球队进行5人制(无守门员)比赛。 

2、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  

3、进行循环赛;按照积分高低决出各年级冠亚季军。 

七、具体要求:  

1、各班足球队由班主任任领队,并推荐一名队长,每队人数5人。  

2、各班足球队长到学校会议室进行抽签分组。由体育组制定赛程。 

3、比赛期间每队换人人数不限,在换人时,由各班领队向在场裁判老师提出换人申请。只有在裁判同意,并在死球状态下方可换人。未经裁判老师允许,任何替补队员,工作人员和观众都不得上场。 

4、比赛球员须穿运动鞋,严禁使用硬钉鞋或皮鞋比赛,不得佩带玻璃眼镜,手表或有锐角的装饰品。  

5、根据赛程安排,参加比赛各队须提前5分钟到场,做好热身活动。    迟到的班级,裁判应视情况给予教育或判罚。  

6、在比赛中,注意动作幅度,不准铲球,不准有恶意伤人动作,预 防运动伤害,做到保护别人和自己。  

7、每场比赛均由体育组安排两位体育老师担任裁判,一名主裁,一 名副裁。

8、比赛过程中,带队老师、场上裁判应注意学生安全,发生偶发事件,及时处理,并上报政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