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龙泉外国语学校2012-2013年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确保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教督[2008]3号)、《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加强学校体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和主要方面,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使广大青少年学生在增长知识、培养品德的同时,锻炼和发展身体的各项素质和能力,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努力使我校少年学生普遍达到国家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

二、活动主题

阳光运动、健康成长。

三、实施对象

全校学生。

四、活动时间安排

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时间由课间操、眼保健操、体育与健康课、课外体育活动等活动时间组成。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时间构成为:30分钟的大课间、15分钟的眼保健操、40分钟的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必须组织1课时的课外体育活动),共为80分钟左右的体育活动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大课间活动:学校在每天上午第二课与第三节课之间安排30分钟的课间操,即大课间体育活动时间;

2、体育与健康课:初中年级每周为3节体育课;高中年级每周2节体育课.

3、课外体育活动:各学校应组织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在下午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1课时的体育活动。

4、眼保健操:学校在每天下午第二节课和第三节课之间,组织学生做好1次眼保健操。 

五、活动内容安排

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目的是组织广大青少年学生到阳光下、到操场上、到大自然中去,通过身体练习的方式,锻炼身体、陶冶情操、强健体魄。其活动内容应结合青少年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各学校实际进行;做到既有规定项目,又有各校特色;同时,所开展的各种运动项目应达到一定的运动密度和强度,真正起到运动效果的作用。具体的内容如下:

 1、大课间活动内容:校园集体舞、第八套中小学生系列广播体操、分班级特色体育活动(如跳绳、投掷、武术操、器械操、健身操、球类项目)等;

 3、体育课内容:按照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的要求组织开展教学活动;

 4、课外体育活动内容:围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展“锻炼身体、达标争优”活动。可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篮球、踢毽子、跳绳、仰卧起坐、引体向上、掷实心球、立定跳远、短跑、中长跑等各种达标活动,以及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体竞赛及“快乐体育活动”。

六、活动的组织实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每天1小时校园阳光体育运动的领导。学校是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组织开展的关键,学校成立了以一把手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和德育处主任为副组长,教务处、后勤处、体卫艺室、安保处等部负责人为成员的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学校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领导、协调、组织、监督和检查。

(二)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确保每天 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顺利开展。按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一是要将本《方案》规定的每天 1小时阳光体育活动时间纳入到学校的作息时间统一执行;二是结合我校特色确定体育活动内容;三是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安排学生活动,确保活动时间和内容的落买;四是要加强对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监督和检查。

(三)明确工作责任制,确保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不折不扣的施行。学校是落实学生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具体实施者。学校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作出具体、细致、周密的部署和安排,明确落实责任人,建立健全多部门负责的学校阳光体育活动工作责任制和保障机制,确保活动时间上课表、组织人员明确、活动内容有安排、场地器材有保障、安全及医务监督有保证,确保每天l小时阳光体育运动不折不扣地施行。

学校校长是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活动的统一领导、协调、保障。 学校分管校长或德育处主任是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组织责任人,负责活动的组织、规划、监督和落实;学校办公室、教务、德育、后勤、体卫、保卫等部门负责人是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具体责任人。学校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统一协调;教务处负责活动时间的安排和落实;体卫艺室负责活动内容、场地器材的安排和方案的制定:后勤负责活动器材设施的添置和维修管理等保障工作;发挥学生骨干作用积极协助做好活动的开展;保卫负责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德育处要对学校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整体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指导,并切实做好总结提高工作。

各班班主任、体育教师是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直接责任人。大课间、眼保健操、课外体育活动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实施,体育教师负责指导;体育课教学由体育教师按照有关要求负责组织落实。

七、有关要求

1、加大对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经费投入。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具体措施,各学校要加大对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经费投入,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费用于保证开展体育活动场地器材设施的需要。同时,要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积极发动广大师生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大力加强快乐体育园地建设,克服场地器材限制,切实保证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

 2、加强督导和检查.我校将把各校落实每天l小时阳光体育运动学校办学水平的评估指标体系,加强督导检查。同时,把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作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日常教学的检查、学校校长年终考核以及有关工作评比内容,定期进行检查,对未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班级不得评先表彰;学校要把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作为班级评比、班主任、体育教师工作考核内容,对随意挤占体育运动时间的个人要给予相应的批评处分.学校将组织对各村校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3、切实加强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学校在组织开展体育活动时,要切实加强体育活动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从活动计划的安排、活动器材设施的检修、活动内容的选择、活动过程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健康安全。

4、本《方案》制定的落实学生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规定,是开展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基本要求。我校在认真落实本《方案》规定的体育活动内容的基础上,结合了《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教体艺[2008]10号)要求,认真加以落实。

 每天长跑距离(参考)基数为:初中学生1500米,高中学生1800米,在法定工作日每天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完成跑步里程,节假日和寒假期间学校应要求学生自觉坚持长跑并做好记录。学校、班级要做好每日长跑活动情况记录,在冬季长跑活动结束时,统计每个学生冬季长跑的总里程。

同时,我校积极组织开展了竞技性和群众性体育活动,定期组织开展综合性或专项性的学生运动会、艺术节及其他各种群众性体育竞赛活动。学校每年要召开春、秋季运动会,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与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有机结合,培养青少年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青少年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和全社会珍视健康、重视体育的浓厚氛围。

                                               

                                        巴中龙泉外国语学校

                                           201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