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局直中学
第一届阳光足球比赛(暂行)
秩
序
册
主办单位:九三局直中学
承办单位:局直中学政教处
协办单位:体育组
比赛时间:2016年4月上旬
比赛地点:一中足球场
关于开展第一届阳光足球比赛活动的通知
各年组、各班级:
为积极响应国家、省和总局关于开展校园阳光体育足球活动的号召,为普及和推动我校足球运动,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活跃校园文化气氛,增进友谊,加强各班级之间的交流,提高我校足球竞技水平和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通过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普及足球知识和技能,增强学生体质,培养他们拼搏进取团结协作的精神品质。我校将于三月举行第一届阳光足球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1、时间:2016年4月上旬;
2、地点:一中足球场
二、组织委员会人员名单:
主 任:张继斌
副主任:赵玉春 徐万军 何广松
委 员:李 敏 张殿伟 王永璋
三、裁判组:
裁判长:徐万军 张殿伟 王永璋
裁判员:王存起 单宝玉 王守东
四、安全与医疗保障组
主任:赵玉春 徐万军
委员:张晨雨 郭艳华 闫广政
五、参赛办法:
1、参加单位:初二各班级。
2、参赛资格:初二各班级男生且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比赛,每队限报运动员15人、队长1人,报名时同时准备本队队员一寸近照一张(班主任填写完成球员档案并上交政教处存档)。报名后不得更改。
3、比赛时,裁判员要进行运动员身份识别,对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出,即取消本队本场比赛成绩和资格,当场判0:3告负,全校通报批评。对罢赛队,将取消本队全部比赛成绩和资格,各场次判0:3告负,通报批评。
4、请班主任组织参赛队员认真学习学校的下发的比赛规则,并认真遵守。由于比赛较为激烈,请各班主任赛前进行纪律与安全教育,如发生运动损伤及时与校医联系或前往医院就诊。
5、如有不可抗拒原因,须更改比赛日期,由大会组委会做出决定并另行通知。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1、比赛将决出冠、亚、季军。由学校颁发奖状,并予奖励。
2、比赛评选出“最佳球员”和“最佳射手”各一名,颁发证书并给予奖励。 3、评出“体育道德风尚奖”若干名,并给予奖励。
七、场序、场纪规定
1.参赛队要遵守比赛时间,赛前5分钟必须到场地报到;
2.参赛队员必须服从裁判员的裁决;有意见必须向组委会提出,不准直接和裁判员交涉;
3.同场比赛队的队员服装必须明显区分开;
4.队员号码必须清晰;
5.任何代表队不许弃权;
6.对队员要进行安全教育。
九三局直中学政教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