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文件 中 卫 市 教 育 局 卫文体新广电发[2015]84号

关于举办2015年中卫市市民运动会 (青少年组)的通知

关于举办2015年中卫市市民运动会

(青少年组)的通知

 

沙坡头区各学区、学校:

为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阳光体育活动开展,提高青少年体质和竞技水平。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6月开始,陆续举办中卫市沙坡头区学生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游泳比赛,请各学区、学校接到通知后积极按要求组队、认真组织训练,届时参加比赛(各学区、学校不得放弃组队或弃权)。

 

附件:1、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学生男子足球比赛竞赛规程

      2、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学生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3、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学生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

      4、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5、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小学生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6、中卫市沙坡头区学生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              游泳等比赛的奖励办法

      7、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学生男子足球比赛报名表

      8、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学生男子篮球比赛报名表

      9、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学生羽毛球比赛报名表

      10、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报名表

      11、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小学生游泳比赛报名表

 

 

         中卫市教育局         中卫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5年5月28日

 

抄  报:自治区体育局(竞赛处、青少处),市委常委陶雨芳,

        市政府霍健明副市长。

发  送:本局各领导,体育科,市体育中心。

中卫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办公室       2015年5月28日印发

2015年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学生

男子足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卫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中卫市教育局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5月9月21日至23日,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赛单位

    市区中学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加。

四、参加办法

1、报名人数: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18人。

2、组    别:分高中组、初中组。

3、资格要求:(1)参赛队员必须为有本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就读生。(2)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是经医务部门身体检查合格者。(3)各队报名时须为参赛运动员办理保险(意外伤害险和医疗险),且保险协议中需特别约定在本项目比赛期间有效;没有办理保险者,不得参加比赛。

4、每队需准备比赛服,按规则要求印有明显的号码。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足球协会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二)视报名队数决定竞赛办法。

(三)记分和决定名次方法。

    1、比赛采用单循环方式进行。

   (1)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次按相互之间的比赛胜负;净胜球数、进球总数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

   (3)如以上各项仍相等,则依次按照各队在所有比赛中的净胜球数、进球总数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

   (4)如再相等,则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2、比赛采用小组赛方式进行。

   (1)第一阶段用单循环方式决定名次;

   (2)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方式进行,如规定时间内未分出胜负,则直接进行踢点球决胜。

   (四)比赛纪律有关规定。

    1、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凡延迟比赛时间15分钟的队以弃权论处,判对方3:0获胜。

2、比赛中一方场上队员少于7名时,比赛自然终止,判对方3:0获胜。如当时比分超过3:0,则按场上实际比分为准。

3、严禁不符合比赛资格的人员参赛,如有发现,则取消该队该场比赛成绩,判对方3:0胜,如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实际比分为准。

4、在比赛中,当裁判员宣布继续比赛后超过5分钟该队仍不恢复比赛的,则视为该队罢赛,判对方以3:0胜。如实际比分已超过3:0,则按当时场上实际比分为准。

5、凡未经组委会同意,无故弃权的球队,判当场比赛对方以3:0胜,取消该队已取得参赛成绩和下一阶段参赛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6、对发生打架斗殴,围攻殴打、辱骂裁判的球队,无论其行为发生在场上还是场下,均取消该队当场比赛成绩和资格,比赛均判该队0:3负于对方。

7、运动员被裁判员出示黄牌警告累计2次或红牌1次者,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资格。比赛严禁打架斗殴、围攻裁判、不执行裁判判决、罢赛、中途弃权等现象出现。凡不服从处罚规定的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资格。

(五)竞赛规则有关规定。

1、高中组全场比赛80分钟,上下半场各40分钟,中场休息时间最多不超过15分钟。初中组全场比赛70分钟,上下半场各35分钟,中场休息时间最多不超过15分钟。

2、所有报名的运动员并且符合参赛资格均可以上场,每场比赛开始前30分钟,教练员必须将填写的11名上场运动员和7名替补队员名单提交当场裁判员,赛前没填写的运动员不得参加该场比赛,每场比赛每队允许替换5名运动员,运动员一经替出不得复入。

3、比赛中运动员被裁判员出示红、黄牌在比赛期间一直有效,一张红牌或累记两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组委会如有追加处罚除外)。

4、如遇特殊情况干涉,造成比赛中断,经大会组委会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大会必须尽快(24小时内)另选场地补足规定时间。

5、各参赛队必须统一参赛服装和护袜,服装颜色和护袜颜色必须认真填写在正式报名单内;参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必须与其他队员比赛服装颜色及裁判员服装颜色有明显的区别;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比赛要求上场队员必须佩带护腿板,禁止穿金属钉足球鞋参加比赛,比赛服装颜色和护袜颜色必须全队一致,违者不得上场比赛。

9、对本规程条款的不同理解,由组委会解释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更改比赛时间,由大会组委会做出决定。

10、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六)参赛队数不足3队(含)的组别不比赛。

六、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高中组取前两名,初中组取前三名给予奖励。

2、报名不足3队不安排比赛。

3、评出体育道德风尚运动队、优秀教练员若干名。

七、报名和报到

1、报名:各校应把好运动员资格审查关。凡违反赛事运动员资格规定的单位,一经查实,取消该运动员比赛成绩,并给予学校通报批评。

2、各参赛单位必须认真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并打印和加盖本单位公章,于2015年9月3日前将报名表电子文档和纸质形式分别报送市体育中心办公室,联系人:孟斐斯,联系电话:7060528,电子邮箱787469344@qq.com。

3、各单位代表队须由校长或分管领导担任领队,各单位领队9月7日下午15:00在市文体广电大楼三楼会议室抽签。

八、裁判员及仲裁委员会

1、裁判长和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各参赛单位推荐一名裁判员参加裁判工作。

2、比赛设立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组成和职责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九、经费

参赛人员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十、有关要求和其他事宜

各校务必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制定学生训练和参赛等各环节的安全预案,加强对参赛学生的安全教育,指定专人负责,安排好食宿,确保赛事活动安全有序。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归中卫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