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杯”2015年江宁区第七届运动会学生部
足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2015年4-7月
二、主办单位:江宁区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江宁区教育局、江宁区体育局
四、协办单位:各相关单位
五、竞赛地点:小组片区赛:中、小学片区赛各相关学校
总决赛:竹山小学、竹山中学(7月6日-10日)
六、参加单位:全区各中、小学
七、项目设置:小学男子、女子组,初中男子组,高中男子组
八、参加办法:
1、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2名,小学组男、女运动员各10名;初中组男运动员12名;高中组男运动员15名。
2、各单位运动员必须是思想品德好,学习努力,身体健康,在籍在校学生。
3、年龄规定:小学组(2003年9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
初中组(200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高中组(在籍在校学生,应届毕业生也可参赛)
4、报名单(附后)须打印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于4月10日前送或传真到江宁区体育局训练竞赛科,传真号:68596261,逾期按不参加论。报名单上须注明队员号码和比赛服装颜色。
5、每场比赛时,须交验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6、比赛期间发生的伤害事故,由各参赛单位及个人负责。
7、各队报名时须为参赛运动员办理保险(意外伤害险和医疗险),且保险协议中需特别约定在本项目比赛期间有效。没有办理保险者,不得参加比赛。
九、竞赛办法:
1、小学组比赛为5人制,设男子组和女子组两个组别;初中男子组比赛为7人制;高中男子组比赛为11人制。小学和初中组的小组片区赛按区教育局划分的片区进行比赛,采用单循环制,小组片区赛第一名进入总决赛。总决赛期间采用分组单循环、交叉制比赛。高中组采用单循环制,按积分排定总名次。
2、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5人制、7人制场地规格均为长42米、宽25米;11人制场地规格根据相关学校场地自定,原则为长100米、宽64米。
3、比赛时间:小学上下半场各20分钟,初中上下半场各25分钟,高中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均休息10分钟。总决赛阶段若打成平局,则直接以点球决胜。
4、每场比赛前30分钟,各队教练员上交上场运动员和替补运动员名单,每场比赛换人不限,但一经替出不得复入。
5、比赛穿布面胶粒足球鞋。各队必须准备深浅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服装号码必须与报名单所填写相符,号码不符、无号、重号及号码不清者均不得上场比赛。守门员的服装颜色与其他队员的服装颜色必须明显区别,场上队长必须佩戴6 厘米宽与上衣颜色必须有明显区别的袖标,比赛服的颜色必须全队一致,违者不得上场比赛。
6、小组赛阶段的红、黄牌不再带入总决赛。
7、一张红牌、累积两张黄牌自然停赛一场。
8、比赛中运动员必须服从裁判员判罚。弃权、罢赛者,取消比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性质恶劣的行为,视情况追加处罚。
十、决定名次及计分办法:
1、小组片区比赛中名次办法:(1)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弃权按0:3判罚,积分多者名次列前。(2)如遇两队积分相等,则以两队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胜者名次列前。
2、总决赛期间比赛名次办法:(1)每队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2)如遇两队积分相等,则以两队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胜者名次列前。(3)如遇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次按积分相等的队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场数、得失分率、总得失分率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4)总决赛小组赛前2名进行交叉赛,小组第3名直接决5-6名。
十一、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片区比赛录取前三名,区总决赛录取前六名,对获得名次的学校颁发奖牌或证书,同时命名为区级阳光足球学校,颁发奖牌并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2、获得名次的运动队,且没有出现任何问题的带队教练员将被评为年度优秀教练员。
十二、其他:
1、定于4月16日(周四)下午2:30在江宁区体育局六楼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会议,届时请准时出席,不再通知。
2、小组片区赛由各片长负责牵头组织比赛,相关事宜另行规定。
3、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江宁区中、小学生足球联赛学校分片
2、比赛报名表
3、竞赛日程表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南京市江宁区体育局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