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桥中学阳光活动学生跑操比赛竞赛规程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小学阳光体育精神要求,展示我校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强化常规管理、磨炼学生意志,培养学生纪律观念、吃苦精神和集体荣誉感,为实现我校质量跨越打下基础。
二、比赛时间:第八周
四、比赛地点:学校大操场
五、比赛规则(评分标准)
1、出勤(5分)
无故缺勤者,每人次扣1分(病假需有班主任的批假条),直到扣完5分为止。
2、进场、退场(20分)
集合过程中,要做到快、静、齐;各班按序进场,步伐整齐,跑过指定位置才能解散结束。
3、口号(15分)
跑步过程中,口号声音宏亮有气势。口号应具班级特色。
4、跑操质量(30分)
(1)跑步过程中,精神饱满,步伐整齐,方阵中横看成列,竖看成行,前后保持适当间距。
(2)跑步时,抬头、挺胸、收腹、提臀;两臂放在腰际、两手半握拳;跑步过程中,禁止说话打闹、东张西望;禁止把手放在口袋里面。否则每人次扣2分。
5、领跑员(5分)
比赛时精神饱满、抬头挺胸、目视前方,有效控制跑动节奏与速度。
6、学生精神面貌(15分)
学生跑动过程中精神饱满、富有朝气,跑动节奏与音乐节拍吻合。依据学生状态酌情扣分。
7、班主任参与(10分)
班主任是班级跑操的组织者,跑操过程中班主任应发挥督促和示范作用,参与整个跑操过程。不得缺席、迟到或早退,原则上不请假。
六、成绩计算
得分计算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的得分相加取平均分为每次成绩。
七、 竞赛裁判及工作人员安排:
石巧祥 朱泽全 纪耀宗 许光明 笪爱民 刘广锦 陈俊
八、表彰奖励
取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
八、有关比赛的解释权归体育组。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