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麻中心学校年度工作评估

2015年油麻中心想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

为了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提高油麻中心学校体育教育发展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采用以下体育工作评估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体育工作水平,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油麻中心学校的体育工作评估。油麻乡各学校要把学校体育工作评估作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任务。

  第三条 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学校体育的组织管理、教育教学、条件保障、学生体质、监督检查等,以《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附表1,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将动态调整)为评估依据,逐项细化分解指标,全面反映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领域。

  第四条 评估采用等级评定,评定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满分为100分。其中,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第五条 体育工作有特色,深化改革有成效,教育理念、内容和方法有创新的学校,可以在评估中获得加分奖励。

  第六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各体育教师工作等级评定结果为不合格:

  不能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的;

  未按国家规定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的;

  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

  未按要求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如实上报数据的;

  评估中弄虚作假的。

  第七条 学校每年组织一次体育工作自评,对照《指标体系》的要求,逐项评分,并填写《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自评结果报表》(附表2),于每年10月31日前连同相关文件和佐证材料上报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明确机构和专人负责自评工作,确保各项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客观反映学校体育工作状况。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油麻中心学校

                                      2015.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