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立德树人、强健体魄、全面发展,培养青少年学生拼搏进取、团结协作的体育精神为核心,以积极推进学校开展足球运动这宗旨。举办校园足球体育活动、文化活动和教学活动等,建立学校普及足球知识和技能的机制,建立校园足球联赛制度,从而形成校园足球氛围、铸造校园足球品牌、培养校园足球苗子奠定基础。
二、组织机构
组 长:龙彪 常务副组长:谢鼎新
副组长:刘典仁、肖明、汪津、朱小云、陈勇军、谭国卿
成 员:张克迪、周华勇、胡晓斌、朱咸华、彭伟利、刘顺武、龚知文、
张克华(专项足球教师)、刘焕军、王三平、廖桂琼
学校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三、工作措施
1、充分利用阳光体育运动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足球活动,通过推广足球操(舞)、足球游戏、校园足球文化节、小场地足球赛(7人制)等活动,激发学生参与足球活动的热情。
2、进一步落实学生体质健康工作,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实施素质教育。
3、利用体育课传授足球文化、技能和相关知识,利用课外活动时间和节假日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校园足球活动,利用足球运动的特性对学生开展意志品质、团结互助、集体荣誉等方面的教育。
4、组建学校足球运动队并开展课余训练。
5、建立学校足球年级、班级群体赛事制度。为上一级足球运动队选拔、输送人才。
6、编写学校足球活动的校本教材。
7、学校加大足球活动经费的的投入,保障校园足球群体竞赛、课余训练、各级竞赛等活动,确保校园足球长期的可持续的发展。
8、积极参加县市中小学生运动会的足球比赛和其它形式的各种赛事。
9、有计划、分期分批选送学校体育教师参加校、县、市、省、国家的业务和技能培训。
10、体育课中加大足球教学在教学内容中的比例,制定专门的足球教学模块。
11、学校足球队每周集训时间不少于4次且每次训练课不少于1.5小时。足球教练训练要科学合理且有常年的课余训练课时计划。
12、在校学生每月应有不少于4小时的足球活动时间,保证在校学生50%以上的学生参加足球活动。
13、学校设立体育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年生均体育教育经费不低于10%,建立独立的帐户,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
14、经费用于赛事组织、课余训练、器材和装备购置;教练及开展校园足球活动所在学校教师和裁判员的培训;扶持开展活动学校的场地建设,宣传推广、办事机构工作运作;评估和奖励等。
四、学校具备的条件和取得的成绩
1、学校有设施完善的风雨运动场和室内体艺馆。
2、学校有人工草皮铺设的足球场。
3、学校成功承办过郴州市初中女子足球比赛。
4、学校足球队组建设三年来在市运动会足球比赛上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桂阳县蒙泉学校
201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