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落实“十保证”措施

2016落实“十保证”措施

落实“十保证”措施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学生体质健康工作的意见》(吉教办字[2014]33号)文件中“十保证”的要求(以下简称意见),切实提高我校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我校学生的全面发展,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明确任务,高度重视我校学生体育工作

1、《意见》是吉林省教育厅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出发,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做出的重大决策。教师要深入学习、领会《意见》精神,高度重视我校学生体育工作,把加强我校学生体育、增强我校学生体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使《意见》精神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2、今后一个时期,将加强我校学生体育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以《意见》精神为指导,严格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促进我校学生体育工作快速发展;“健康第一”理念得到牢固树立;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得到全面落实;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普遍开展;配齐配强体育教师;上好体育课;使我校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普遍提高,并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等“十保证”所要求的文件精神。

二、采取措施,全面加强我校学生体育、卫生工作

1、严格按照国家对体育课程的规定,保证体育课时。1~2年级每周4课时, 3~6年级每周3课时。

2、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把健康素质作为评价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指标。配齐检测器材、规范检测方法,确保检测数据的客观真实。

3、大力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组织好大课间活动。结合实际,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学生进行集体体育锻炼,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确保每天上下午各安排30分钟进行体育锻炼。要切实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10小时,让学生有更多时间用于休息和参与体育锻炼。

4、把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当前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严格按《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吉林省普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深化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04〕65号)要求,配齐学校体育教师。配合教研部门,对体育教师进行业务轮训,加强学校体育科研工作,保证体育教师待遇。

5、加大对我校学生体育工作经费投入,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加大对学校体育设施资金投入力度。积极探索既有利于全体学生主动参与,又能实现优秀体育人才选拔和培养的竞赛模式,将学校群众性体育活动与竞技体育有机结合。每年要举办综合性运动会,加强运动会改革,使师生参与面达到80%以上,特别是要组织好以班级为单位的集体项目体育比赛,切实做到班班有体育活动、学校有体育特色,使每个学生都能掌握两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

6、加强学校体育安全管理和学生生命安全教育,指导我校学生科学锻炼身体。加强对学校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指导。严抓体育教师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明确安全责任,完善安全措施,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加强体育场地、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安全运行。针对我校学生特点,加强对大型体育活动的管理,完善学校体育和我校学生校外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做好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安全事件。

7、切实落实《中小学学生近视防控工作方案》,帮助我校学生掌握科学用眼知识和方法,降低我校学生近视率。关注学生用眼卫生状况,坚持每天组织学生做眼保健操,及时纠正不正确的阅读、写字姿势,控制近距离用眼时间。每学期要对学生视力状况进行2次监测。

8、积极开展疾病预防、科学营养、卫生安全、禁毒控烟等健康教育,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并保证必要健康教育课时、师资和教材,同时在地方课程综合知识讲座中安排一定课时开展健康教育。根据新时期学生青春期特征和成长过程中的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逐步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

9、建立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使我校学生学生每年都能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10、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设立学生卫生保健机构,设立卫生室,按有关规定配备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配齐卫生器材设备。

11、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制定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松原市宁江区第七小学

2015年3月